刑事辩护律师:虚开发票案件中的定性与辩护思路

2026/01/18 10:34:20 查看47次 来源:叶斌律师

那天在会所里,我翻到一份案卷,第一页写着“虚开发票案”,卷宗厚得像一本电话簿。这类案件,这几年我见得越来越多,背后往往牵出一条复杂的利益链条。对当事人来说,最困惑的是,什么行为算“虚开”?和非法购买、出售发票有什么区别?很多人的命运,就卡在这个法律定性上。

“虚开”和“非法购买、出售”之间的界限

在一些涉税案件中,当事人会被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定性可能会发生变化。虚开罪的构成,要求有骗取税款的目的并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而在非法购买、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重点则是票据买卖行为本身的违法性,不一定涉及骗税目的。

我曾经接手过类似的案子,侦查阶段所有笔录都在围绕“骗税”讯问。但仔细梳理证据发现,发票虽用于抵扣税款,但部分交易确实有对应的货运或采矿成本,只是因上下游缺少正规发票才去买进项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查清实际交易的进项数额和是否形成税款损失,就很难构成虚开罪。这也是实务中辩护的突破口。

理解这条界限很重要,它决定了量刑的起点。虚开罪的刑期往往更长,非法购买、出售罪的量刑则相对较轻。辩护的关键,是用证据去呈现当事人行为的真实性质。

证据链条的梳理与漏洞查找

涉税类刑事案件,证据类型多且杂,除了发票本身,还涉及银行流水、合同、税务抵扣记录、工商资料等。卷宗有时候上百页,我一般会按照“资金流-票流-实物流”三条线来梳理,看它们是否匹配。

比如在某次案件中,检方提供了几百万税额的抵扣记录,但对应的货物交易却无法落实到具体的运输单、仓储单,这就给辩护留下了空间。反之,有些票的资金流和货物流之间虽然不匹配,但能找到合理解释,比如上下游个体户运输无法提供标准发票,这不等于骗税。

当证据指向大量企业交叉开票、层层转手时,辩护还要关注当事人在整个网络中的位置。是实际组织者,还是单纯执行人?作用大小、获利多少,直接影响主从犯的区分,从而影响刑期。

办案过程中的辩护策略

办这类案件,我常会在三个时间节点做工作:侦查阶段争取准确定性;审查起诉阶段抓住证据漏洞;庭审阶段强调当事人的作用轻微、认罪认罚的积极性。尤其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如果能促成量刑建议的合理化,很多当事人有机会获得缓刑。

还要提醒的是,涉票的企业除了刑事风险,还有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和家属往往只盯着刑事判决,但如果财产刑执行和税务处罚没有跟进处理,后续还可能面临追缴、滞纳金等问题。法律的应对,最好是“刑事+行政”一起考虑。

归根结底,涉税案件的辩护,需要在法律定性、证据审查、量刑策略上做一环扣一环的工作。只要每步不放松,案件就有可能从看似严厉的起点,走向相对可控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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