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杭州降温,风刮得人脸生疼。我们团队的律师刚从外地一个看守所会见回来,除了带话,还给当事人送了些御寒的衣物。这是一位女士,有稳定的工作,但法律意识不强,为了赚点外快,听了朋友的建议,在手机上做起了介绍卖淫的“兼职”。
这是我们律师第三次会见了。案子本身不复杂,但当事人和家属的心里,却是一团乱麻。很多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都会有同样的困惑:我只是在中间传个话,怎么就犯罪了?这种案子,还有希望从轻处理吗?今天,结合这个案子,我想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很多人想不通:我只是“中间人”,怎么就犯罪了?
这位女士在会见时反复强调,她只是个“中间人”。她不认识具体从事卖淫服务的女性,也没有控制她们,更不知道另一头的客人是谁。她所做的,只是在手机上转发信息,每成功一单,对方会给她一两百块钱的“介绍费”。在她看来,自己连“妈咪”都算不上,只是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钱。
说实话,这种想法很普遍,但也是最大的误区。办理这类案件,办案机关的逻辑非常直接:他们不关心你认不认识双方,也不关心你是不是在组织管理。他们只看两点:第一,你是否明知对方是从事卖淫活动;第二,你是否在介绍行为中抽成获利。只要这两点成立,介绍卖淫罪的链条就基本构成了。
这就像一个分销商,你可能从没见过厂家,也没见过最终买家,但只要你参与了销售环节并从中获利,你就已经进入了法律评价的范围。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想不通这一点,在最初的阶段走了弯路。
这种案子,对抗是下策,配合才是出路
一旦想通了上面那个问题,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态度和策略。我见过一些当事人,觉得自己冤枉,或者认为自己只是“小角色”,就采取非常强硬的对抗态度。比如,拒不承认,或者在签字、核对流水时故意找麻烦。说真的,这在如今的办案环境下,几乎没有任何好处。
为什么?因为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尤其对于通过手机完成的犯罪行为,信息太容易固定了。你的聊天记录、转账流水,办案机关一调取,基本上就一清二楚。在这种情况下,强硬的对抗不仅显得不真诚,还会让办案人员觉得你认罪态度不好,反而可能导致更糟的结果。
那什么叫“配合”?配合不是让你胡乱承认,而是要在律师的指导下,实事求是地把对你有利的事实讲清楚、固定下来。比如,你总共介绍了多少次?涉及多少人?最核心的是,你的获利金额到底是多少?这些直接关系到量刑的幅度。越早把这些对你有利的事实固定下来,争取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越大,心里的石头也才能早点落地。
律师介入的价值:不是“捞人”,而是“定位”
很多家属在亲人被刑拘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找个律师把他捞出来”。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但在法律上,“捞人”这个词并不准确。律师的工作,更像是精准的“定位”。
刑事案件的黄金时间,就是从刑拘到逮捕前的这几十天。律师的价值,首先就是第一时间介入,通过会见,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他自己陈述的案情。然后,我们会根据经验判断办案机关可能掌握了哪些证据,将两者进行对比,找到案件的关键点和突破口。
就像我们正在办的这个案子,律师一次次地进去会见,目的就是要把介绍的次数、人数,特别是获利金额这个核心问题核实清楚,形成稳定的供述。然后,我们会立刻准备取保候审的申请材料,向办案机关阐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羁押必要性的法律意见。这才是专业律师在做的事——不是靠关系去“捞”,而是靠专业和证据,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争取一个最有利的位置。
办案十八年,我深知,当一个人身陷囹圄,他和他的家庭所承受的压力是外人难以想象的。但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冷静和理性。介绍卖淫这类案件,虽然触犯了刑法,但对于很多初犯、偶犯,且获利不大的当事人来说,法律依然留有从宽处理的空间。关键在于,能否在律师的帮助下,尽早明确辩护方向,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去面对和解决问题。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