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别把“我同意”当护身符,聊聊信息犯罪中的同意陷阱

2026/01/20 15:54:50 查看28次 来源:叶斌律师

执业这些年,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坐在我对面,一脸困惑地摊开一份协议,反复说着一句话:“叶律师,他明明签了字的,怎么就说我犯罪了呢?”他们手里的那份文件,通常写着“同意使用本人信息”之类的字样,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张可以免于刑事追责的“护身符”。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心里都挺复杂的。一方面,我理解他们的想法,白纸黑字,似乎确实没什么可争议的。但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办了十几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深知在法律的天平上,那句轻飘飘的“我同意”有多重,也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陷阱。

办案子有时候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今天,我就想借着这个话题,跟你聊聊刑事案件里,那份“同意书”背后真正的逻辑。

“同意使用”不等于“同意出售”,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很多当事人都会问,既然对方签署了协议,明明已经同意我方去使用他的信息,怎么还会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恰恰是这类案件最核心的误区。我们得掰开来看,他究竟同意了什么?

首先,他同意你使用他的信息来做什么?用途,是关键中的关键。如果你在获取他同意的时候,没有明确、具体地告知他,这些信息将被用于什么业务、可能产生什么后果,那么这份同意在法律上就是有瑕疵的,甚至可以说是无效的。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一点,要明确他是“同意使用”还是“同意出售”。这就像你把家里的钥匙给邻居,请他帮忙浇花,这是“使用”授权。但如果邻居拿着钥匙把你的家具卖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信息也是一样,“使用”和“出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出售意味着信息将面临更大范围、更不可控的泄露风险。如果当初只字未提“出售”,那么即便对方同意你“使用”,也绝不代表他默许了你可以将他的个人信息作为商品去交易。

高科技也绕不开的坎:你的“同意”究竟同意了什么?

现在技术发展很快,获取“同意”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比如,通过面部识别技术让对方点个头、眨个眼,系统就自动记录为“已同意”。很多人觉得,这比签字画押还靠谱,总不能抵赖了吧?

但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让一些人授权他使用新注册的淘宝店铺。他告诉对方,只是用来做一些常规的店铺运营。可实际上,他转手就把这些用他人信息注册的店铺高价卖给了别人。案发后,他坚称对方是“刷脸同意”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反复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对方知道你在卖他的店铺吗?他知不知道买家会用他的店铺做什么?他点头的时候,你告诉他这些风险了吗?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是否定的。他可能以为你只是借用一下他的店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正在被打包出售。

法律上,我们管这个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论形式多么新颖,技术多么先进,都绕不开同意的本质三问:同意的对象是谁?同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同意的真实用途是什么?如果这些关键信息被模糊处理,或者被刻意隐瞒,那么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的“同意”,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类案件中,这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所以你看,那份看似保险的“同意协议”,在刑事案件的审查中,往往没那么管用。法律不会只看纸面上的几个字,更会去探究这几个字背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获取同意时,是否存在欺骗或隐瞒。商业行为的边界一旦模糊,就很容易踩到刑事犯罪的红线。希望今天的分享,能让你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理解,也算是一种提醒和警示吧。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