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做刑辩这些年,不止一次有人跟我探讨类似的问题:如果对象本身就是诈骗分子,拿走他们的钱,会不会构成犯罪?似乎大家天然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以牙还牙”,没什么法律风险。但现实比想象中的复杂多了。
骗“骗子”的钱,并不必然安全
几个月前,有位张先生找到我,情况跟很多朋友的想法类似——对方是境外某团伙,专门刷假粉、卖虚假引流,他在交易中设了套,把对方的钱拿走。金额在几天内达到了数万元。按他的理解,既然是骗子的钱,法律不会保护他们,拿走也没关系。
这里必须澄清一个关键点:法律在认定诈骗罪时,关注的不是受害人“是不是好人”,而是行为是否具备诈骗构成要件——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只要这个链条成立,不管对方的身份,行为人都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我第一次接到这种案子时,也仔细翻查了相关判例。可以说,从典型裁判来看,“骗骗子”的情形依然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因为刑法保护的是财产权益,不区分财产所有人的“道德品质”。
风险并不低,尤其是金额和跨境因素
很多人以为,对方在境外,警方不好找自己,就不会有事。但根据经验,如果金额达到一笔不小的数目,加上有明确的资金流向和行为链条,即使受害方是境外人员,案件也可能被立案处理。
我见过有案件里,当事人涉案金额数十万,尽管对方是网络诈骗团伙,最终还是被以诈骗罪追诉。这里面,金额是关键风险点——涉案数额越大,量刑幅度越重,甚至可能触及十年以上的档位。
跨境因素虽然增加了调查难度,但现在跨地区协作和网络取证的能力越来越强,不能抱侥幸心理。很多人忽视的另一点是,所用的技术手段(比如批量购买新设备、建立虚假数据环境)在取证中也会加重“主观故意”的印象。
面对诱惑,最好的选择是远离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建议很简单:不要以为对方是骗子,就可以反过来诈骗他们。法律上这是两回事,个人很容易把自己送进风险里。而且,做这种操作的人,往往会在短时间内涉案金额飙升,让案件性质迅速升级。
在团队内部培训时,我常用一个比喻——别去偷别人的陷阱里的鱼,不管那个陷阱合法不合法,偷鱼的动作可能本身就是违法。遇到可疑的网络交易,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不参与,或者保留证据移交给警方处理。
不论是几千元的“小试牛刀”,还是几十万的“大单”,只要用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物,就有被认定为诈骗的可能。风险绝不是金额多少的问题,而是行为链条本身。
总结一句,如果真的遇到类似情况,最好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把相关细节、资金流向和可能的法律界限弄清楚,避免自己陷入不可控的局面。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