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在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调查初期,律师介入的十大关键工作与风险阻断策略

2026/01/20 16:35:54 查看16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律师介入的时机,不是从委托合同签订开始算起,而是从当事人‌感知到法律风险的那一刻‌就应启动。理想的介入,甚至在接到公安电话传唤或现场检查通知时就已经发生——此时的角色是“危机法律顾问”,进行事前辅导与证据保全预演。而当案件正式进入刑事立案程序,特别是当事人经历‌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拘留、拘传)之时‌,便进入了分秒必争的“黄金救援期”核心窗口。

 

这个窗口期之所以“黄金”,源于其三大特性:‌一是不确定性‌,案件定性、证据链条、侦查方向均未固化,存在最大的辩护弹性;‌二是脆弱性‌,当事人心理防线最弱,极易在孤立无援下做出不实或定性错误的陈述,并迅速被笔录固定;‌三是关键性‌,强制措施变更(如争取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在此阶段最高。因此,律师工作的首要原则就是:‌将法定的权利起点视为行动底线,而将风险预警信号视为行动起点‌。任何“等等看”的犹豫,都是在放任不利证据的固化与辩护空间的坍缩。

 

以下十大关键工作,正是在这一“黄金救援期”内,律师必须系统推进、环环相扣的行动纲领。

 

关键工作一:立体化紧急会见,超越“程序性见面”‌

首次会见绝非简单的“认脸”和传达权利。我将其分为三个层次:‌心理安抚层‌,迅速建立信任,告知“沉默权”与“核对笔录权”的实务操作(例如:“记不清就说记不清,不要猜测”),驱散恐惧,避免因慌乱而自乱阵脚;‌信息搜集层‌,以律师视角引导当事人回溯涉案产品的全链条——从原料采购动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销售对象认知到是否收到过质量投诉,勾勒出有别于侦查卷宗的“事实初貌”;‌法律认知层‌,用最直白的语言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认定核心,特别是“主观明知”的推定逻辑,让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清醒认知,为后续形成稳定、有利的供述奠定基础。

 

关键工作二:穿透式案件定性研判,寻找“脱罪”或“轻罪”缝隙‌

拿到《立案通知书》只是开始。律师必须深挖立案缘由:是职业打假人举报、同行构陷,还是行政移送?涉案产品是关乎民生的食品、药品,还是普通工业零部件?这直接关联社会危害性评估。更重要的是,要第一时间分析案件本质是“产品确属伪劣”,还是“产品合格但不符合某项特定标准”,或是“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但涉及假冒商标”?定性上的细微差别,是后续推动案件向“行政违法”转化、或争取认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较轻罪名的逻辑起点。律师此时应向侦查机关提交一份简练有力的《初步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定性疑问,影响其侦查侧重点。

 

关键工作三:前瞻性证据梳理与固定,抢在查封扣押之前

在侦查机关全面查封前,律师应指导当事人及家属,像保存“诺亚方舟的船票”一样,系统整理所有客观证据:‌上游证据‌(供货合同、付款凭证、对方提供的质检报告);‌自身证据‌(生产日志、内部质检记录、合格证存档);‌下游证据‌(销售合同、发货单、物流记录、客户沟通记录,特别是能证明其对产品质量无异议的反馈);‌实物证据‌(留存合格产品样品、完整包装)。这些证据链是反驳“主观明知”、证明自身履行了必要注意义务、甚至质疑鉴定结论关联性的王牌。切记,动作要快,且过程必须合法合规,避免被误认为毁灭、伪造证据。

 

关键工作四:策略性沟通,以“专业协作者”姿态争取空间‌

初期与办案人员的沟通,切忌对立。姿态应是:“我们理解并支持依法查处伪劣产品,同时也希望确保本案的侦查精准合法,避免伤及无辜或扩大化。”沟通聚焦三点:1. ‌表达配合态度‌,强调当事人及企业的正常经营价值与社会贡献;2. ‌呈现案件疑点‌,就定性或金额计算提出温和的专业质疑;3. ‌推动强制措施变更‌,结合家庭情况、企业存续需要等,提交一份有理有据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这种沟通,旨在为当事人争取一个相对宽松的应对环境,也为律师后续工作铺路。

 

关键工作五:精准打击“伪劣”认定与“金额”计算两大命门‌

这是技术辩护的核心,必须尽早启动。‌针对“伪劣”认定‌:立即审查鉴定报告的“命门”——鉴定机构资质是否涵盖涉案产品类别?抽样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随机、是否双方封样)?检验依据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检材是否与销售产品同一批次?一个程序瑕疵可能直接动摇鉴定意见的合法性。‌针对“销售金额”‌:核实计算方法是否将未售出产品价值(犯罪未遂)与已售出产品混同?是否扣除了合理的包装、运输、税收成本?是否有证据证明已售出的每一笔产品都对应被鉴定的“伪劣品”?金额的每一分核减,都直接对应刑期的降低。

 

关键工作六:主动构建“主观无明知”的防御体系‌

公诉方常通过“进货价异常低廉”、“曾因质量问题被处罚”、“逃避正常质检”等事实来推定“明知”。律师的防御必须跑在推定之前:‌针对低价‌,收集清仓处理、抵债、试产等合理背景的证据;‌针对过往处罚‌,提供已整改完毕的证明文件,并论证本次事件与历史问题无关;‌针对未送检‌,提供供货商提供的齐全合格证明、行业惯例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通过主动提交这些证据材料,向侦查机关展示一个“因疏忽或信赖他人而卷入,而非故意制假售假”的当事人形象。

 

关键工作七:刚性审查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守住财产权底线

严密审查《扣押清单》。扣押的机器设备是否直接用于生产涉案伪劣产品?查封的银行账户流水是否与涉案交易直接相关?对于明显超范围、影响企业生存的查封扣押,必须第一时间提出书面《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或《异议书》,依法力争。这不仅是为当事人保住生计,更是在程序上对公权力进行制衡,为后续可能发生的国家赔偿或侵权之诉固定证据。

 

关键工作八:精细化辅导应对讯问,筑牢言词证据防火墙

这是最具技巧性的工作。核心原则是“实事求是,慎言慎签”。具体辅导:1. ‌对于事实‌,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或记不清就明确表示“需要回忆或查证”,切忌猜测或附和侦查人员的诱导性提问。2. ‌对于笔录‌,必须逐字逐句阅读,确认其记载与本人陈述一致。任何歧义、遗漏或概括不当,都必须要求修改、补正,否则拒绝签字。一份对自己不利的笔录,翻供成本极高。3. ‌对于专业问题‌(如技术参数),可以合法要求提供资料准备时间或咨询专家,避免因不懂而做出错误承认。

 

关键工作九:前瞻性研判单位犯罪可能性,实现责任分流

若涉案行为体现单位意志、为了单位利益,则应全力争取定性为单位犯罪。立即收集:公司决策会议纪要、盖有公章的合同与文件、财务走账记录等。单位犯罪能实现责任由“个人”向“组织”的分流,往往能避免企业家个人承担全部刑责与罚金,对保护家庭资产、维持企业外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侦查初期就应布下的一颗重要棋子。

 

关键工作十:制定全景式辩护策略并管理家属预期

在前九项工作的基础上,律师内部需形成《侦查阶段辩护方略》,明确核心辩点、潜在风险与后续步骤。对外,则需对当事人家属进行有效的“预期管理”:定期、坦诚地沟通进展,解释法律风险,引导他们将焦虑转化为合法、有效的配合(如协助整理证据、保障家庭稳定),严厉制止任何试图“找关系”、“私下沟通”等可能干扰诉讼、甚至引发新风险的行为。让家属成为辩护工作的稳定后方,而非新的风险源。

 

律师结语

侦查阶段的律师工作,远非被动的“维权”或“陪伴”,而是一场积极的“风险管控”与“局面塑造”。通过上述十大关键工作的系统推进,律师实质上是在侦查程序早期,就为当事人构建起一道专业的法律与证据防线,最大限度地压缩错误追诉的空间,扩大有利情节的认定可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错综复杂,唯有时刻把握“黄金救援期”的主动性,将每一个环节都视为影响全局的战略支点,方能真正履行辩护职责,为当事人赢得最优的可能结果。这,正是刑辩律师专业价值最淋漓尽致的体现。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专家组成员。林律师长期深耕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尤其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的精细化辩护与刑事合规风险防控‌方面造诣深厚,被业界誉为“侦查阶段黄金救援”策略的资深实践者与推动者。其执业风格以‌“早期介入、主动防御、体系化阻断”‌ 见长,擅长在案件立案侦查初期即构建全方位的辩护与合规应对体系,成功承办多起在涉案金额认定、产品“伪劣”性质辩驳、单位犯罪主导责任分离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典型案例。

 

凭借对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电商、跨境贸易、数字产品等新兴业态‌中伪劣产品犯罪模式的深刻洞察,林律师不仅为众多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庇护,也常在专业论坛与机构授课中,将其在“风险阻断策略”与“合规底线构建”方面的前沿实务经验进行系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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