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1 10:31:52 查看4次 来源:陈华律师
“结婚十年我全职带娃,离婚时他说我没赚钱,一分财产都不想给我”“他偷偷转移房产,我手里没任何证据,难道只能认栽?”“找的律师说我这情况没法争取权益,是不是真的没希望了?”—— 作为长期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扬州本地律师,扬州离婚律师陈华听过太多女性在离婚时的无助哭诉。
现实中,女性往往因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缺乏证据意识、不懂维权规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权益主张中处于弱势,轻易错失应得利益。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女性离婚维权,别靠心软和侥幸,这3个扎心真相,哪怕只听30秒,都能帮你避开大坑、守住核心权益。
本文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扬州本地司法实践,拆解真相背后的法律逻辑,搭配典型案例与实操指引,帮你理清离婚维权的关键方向。
一、核心依据:女性离婚维权的法律支撑与司法倾向
(一)核心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是法律明确赋予女性的倾斜保护条款,为女方争取更多财产权益提供直接依据。
扬州离婚律师陈华提示:扬州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侧重实质公正,不仅看财产登记形式,更注重探究真实出资与贡献。
2.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条款直接认可了全职太太、家庭主妇的家务劳动价值,打破“没赚钱就没资格分财产”的误区。
3.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条款为女性应对对方财产转移行为提供了维权武器。
扬州专门打离婚案子的律师陈华特别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为发现该行为之日起3年,需及时主张权利
(二)典型案例解读
许某(女)与郑某(男)于1993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四名子女(起诉时均已成年)。为了照顾家庭、养育子女,许某婚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家庭妇女。婚后郑某多次对许某实施辱骂殴打。2019年9月,郑某再次殴打许某,将许某从四楼家中拖拽至三楼,后小区保安到场制止并报警。经医院诊断,许某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2022年5月,许某起诉郑某离婚及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郑某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离婚损害赔偿金。郑某不同意离婚,也不承认实施家庭暴力。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在案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公安机关对保安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证明郑某对许某实施了家庭暴力的事实,应当准予离婚;支持许某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由许某分得现居住的较大房屋、2间商铺以及折价款172万元,郑某分得面积较小的房屋、5间商铺及负担未偿还的银行贷款;郑某支付许某家务劳动补偿金10万元、离婚损害赔偿金5万元。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解读:本案核心价值在于明确了长期全职家务劳动贡献与家暴过错情节可双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及赔偿认定,法院依据《民法典》第 1087条、第 1088条、第 1091条规定,既考量许某 30 余年全职照料家庭、养育子女的无形劳动价值,判令郑某支付 10 万元家务补偿款,又基于郑某长期家暴的过错行为,在分割房屋、商铺等大额共同财产时对许某予以倾斜,同时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诉求,这一裁判结果不仅打破了“全职妈妈无收入则少分财产”的误区,更强化了对受暴妇女的权益保护,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兼具家务贡献与家暴情节的离婚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也警示家暴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女性离婚必知的3个扎心真相,别等吃亏才明白
真相1:婚姻里,永远别用付出去赌对方的良心
现实中,很多女性在婚姻里主动牺牲职业发展、全身心投入家庭,却忽视了“人性禁不住考验”的现实——当感情破裂、面临利益分割时,很多伴侣会翻脸不认人,用“你没赚钱”“都是我养你”等话术否定你的付出,企图剥夺你的财产权益。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醒:你的家务劳动、育儿付出、赡养老人的辛劳,不是“无偿奉献”,而是对家庭的重要贡献,法律会为你撑腰。但千万别把希望寄托在对方的良心上,从婚姻存续期间就该认清自身权益,必要时留存相关凭证,避免离婚时陷入“付出无凭”的被动。
真相2:人性禁不住考验,证据才是你的维权武器
离婚纠纷中,尤其是房产分割争议,核心永远是“出资性质”和“是否为共同财产”,而这两点都需要证据支撑。对方说“房子是父母买的,和你无关”,你需要出资备注、转账记录证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对方否认你的家务付出,你需要聊天记录、邻里证言、家庭开支凭证佐证你的贡献;对方转移财产,你需要交易记录、产权证明等证据固定其行为。
记住:法庭上没有“情理”,只有“证据”。谁能拿出扎实、有效的证据,谁就掌握话语权。很多女性吃亏,就是因为平时没意识收集证据,等到对方绝情时才手忙脚乱,最终因证据不足错失权益。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从婚姻存续期间开始,就要有意识留存以下证据:① 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权属证明、交易记录;② 家庭开支流水、自己承担家务、育儿的相关凭证;③ 对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聊天记录、录音、交易记录等)。
真相3:选对律师,就是选择维权结果
离婚维权不是“凭感觉”,而是一场需要专业知识、经验和策略的“法律博弈”,选对律师,就等于成功了一半。现实中,很多女性因为选错律师,明明有权益却没争取到——有的律师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制定的维权方案脱离实际;有的律师缺乏证据梳理能力,无法从繁杂的材料中提炼关键证据;有的律师态度消极,不愿为当事人全力争取权益。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女性离婚选律师,优先选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熟悉本地司法实践、有丰富胜诉案例的律师。专业的律师能帮你理清权益边界、梳理证据、制定最优维权策略,甚至能在关键时刻找到对方的漏洞,帮你逆转局面。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律师陈华,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精准破解财产分割、抚养费维权等婚姻家事难题,全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女性离婚维权的3步实操指引,避开大坑少走弯路
1.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先自查:明确自身权益边界。离婚前先梳理清楚家庭财产状况(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初步判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梳理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家务、育儿、赡养老人等),明确自己可主张的权益(财产分割、家务补偿等),做到“心中有数”。
2.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补证据:提前固定核心证据。针对梳理出的财产和权益,查漏补缺收集相关证据,重点留存财产权属证明、交易记录、自己承担家庭义务的凭证、对方可能存在过错或转移财产的证据。注意证据的合法性,避免因非法取证导致证据无效(比如在自家客厅等私密空间录音录像,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作为合法证据;私自侵入对方住所、偷拍隐私画面则属非法,证据无效),必要时可在律师指导下取证。
3.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找专业:委托靠谱律师介入。尽早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和本地司法实践,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协助你梳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和庭审;帮你规避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如被对方反咬转移财产、证据无效等),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离婚从来不是结束,而是新生活的开始。女性在离婚时,不必因“弱势”标签感到无助,更不必为了尽快解脱而妥协退让。记住这3个扎心真相:别用付出赌良心、证据是维权武器、选对律师定结果。
扬州专注婚姻家事的律师陈华熟悉《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本地司法实践。如果你正面临离婚纠纷,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可及时咨询。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会为你提供“权益界定、证据梳理、维权方案制定”全流程服务,帮你避开离婚陷阱,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你的付出被认可、权益不打折,从容开启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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