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婚姻律师教你用法律破局,无需被动等待

2026/01/21 10:33:00 查看4次 来源:陈华律师

引言:他就是不点头签字,这婚是不是就离不掉了?”“他摆明了要耗着我,难道我只能被动等个三年五载吗?”“每次提离婚他都耍无赖,要么威胁要么沉默,我真的没辙了”—— 面对执意不肯离婚的伴侣,很多人都会陷入这样的绝望,觉得离婚的主动权完全握在对方手里,自己只能被无限消耗。

我跟他感情早就没了,分居快两年了,可他就是不同意离,说要离就净身出户”“他知道我想尽快解脱,故意拿离婚当筹码,逼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我已经起诉过一次,法院没判离,他更嚣张了,说我再告也没用”……

扬州婚姻家事律师陈华在处理本地离婚纠纷时,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因为对方的强硬拒绝,要么陷入无休止的沟通内耗,要么误以为只能被动等待,要么干脆妥协退让放弃核心权益。可事实上,对方同意与否,从来不是离婚的决定性因素,盲目等待只会错失主动权,反而让自己承受更多时间、情绪和利益的损失。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离婚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诉讼离婚的路径,即便对方不同意,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然会判决离婚。对方的拖延本质上是一种博弈手段,破解关键不在于说服对方,而在于掌握合法策略,用证据和法律程序打破僵局。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结合近期胜诉案例及本地司法实践,在本文中拆解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对逻辑、实操方法,同时想告诉每一位正在被消耗的人:你不必被动等待,专业的法律策略能帮你掌握主动权,高效解除婚姻关系。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对指引:用法律打破拖延僵局

(一)法律依据:诉讼离婚核心条款梳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扬州离婚律师陈华提示:这是破解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核心条款,尤其是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必判离为扬州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维权路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即便对方拖延离婚,财产分割仍可依法主张,无需因对方态度妥协。

(二)核心应对方法:不纠结同意,专注胜诉

应对维度

核心原则

实操应对技巧

证据收集

聚焦感情破裂,筑牢胜诉基础

1. 收集分居证据:租房合同、居住证明、邻居证言、双方沟通记录(明确分居意愿及时长)扬州离婚律师陈华提醒:扬州法院更认可加盖社区公章的居住证明、连续缴费的租房凭证;2. 留存感情破裂佐证:争吵录音、对方过错证据(如赌博、家暴记录)、之前起诉离婚的判决书;3. 固定财产证据:房产、存款、车辆等产权证明,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诉讼策略

避开内耗,精准推进程序

1. 首次起诉即全面提交感情破裂证据,争取一次判离;2. 若首次未判离,严格留存后续分居证据,满一年后立即二次起诉,依法确保判离;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醒:首次判不离后,无新证据需间隔6个月才能二次起诉,但若满足分居满一年,可直接起诉且必判离

权益主张

同步维护财产、抚养权权益

1. 明确自身核心诉求(财产份额、抚养权),不被对方同意离婚的诱饵裹挟让步;2. 若对方以抚养权、财产为筹码拖延,提前准备对应证据(抚养能力证明、财产归属依据);3. 委托律师代为沟通,避免与对方直接冲突,减少情绪内耗。

(三)典型案例解读

案件回顾

核心情况:
南京赵某某()与康某某()结婚八年,赵某某多次提出离婚,康某某均不同意并纠缠。赵某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半年后第二次起诉,

关键争议:
赵某某认为婚姻已无意义,坚决要求离婚;康某某仍不同意,试图挽回。

裁判结果:
法院调解后判决准予离婚,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陈华解读
本案虽为南京案例,但裁判逻辑完全适用于扬州。赵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半年后二次起诉终获法院调解离婚,这是《民法典》第 1079 条的典型适用,二次起诉本身就是证明夫妻感情无和好可能的关键依据,而调解结案不仅能快速了断婚姻关系,还能避免上诉拖延,更利于女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上争取权益;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律师陈华建议扬州有类似遭遇的女性,若首次起诉败诉,务必在6个月冷静期内留存分居证明、拒绝和好的沟通记录,若遇男方纠缠及时报警留痕,二次起诉时提交完整证据包,调解环节要明确自身抚养优势、主张财产多分,判决生效后若男方不履行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遭遇骚扰还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提供家暴、骚扰证据,扬州法院会快速审查)

二、应对对方不同意离婚3个坑,别踩!

1. 1反复沟通协商,陷入情绪内耗”  很多当事人抱着好聚好散的想法,反复找对方沟通,却被对方的强硬态度、威胁话语消耗,既浪费时间,又打击心态,甚至被对方拿捏弱点。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对方执意不同意时,协商已无意义,应立即转向法律途径,避免内耗。

2. 2不重视证据留存,盲目起诉”  部分当事人急于离婚,未收集任何感情破裂证据就起诉,导致首次起诉被驳回,反而给了对方更多拖延空间。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起诉前务必收集分居、感情破裂、对方过错等证据,为胜诉奠定基础,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取证。

3. 3害怕诉讼拖延,被迫妥协让步”  有些当事人担心诉讼耗时久,被对方一句耗着你吓住,轻易放弃房产、抚养权等核心权益。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提示:法律有明确的诉讼时效和判离标准,尤其是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必判离的条款,能有效破解拖延,不必为了快速离婚妥协。

结语:拒绝被动等待,用法律夺回主动权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想对你说:对方不同意离婚,从来不是婚姻的枷锁,只是一场需要用策略破解的博弈。很多人因为被动等待、盲目协商,在拖延中耗尽了耐心和精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完全没必要。

离婚的主动权,从来不在对方手里,而在法律程序和证据策略中。专业律师的价值,就是帮你跳出内耗,精准梳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用最短的时间打破拖延僵局,同时最大限度维护你的财产、抚养权权益,让你不必在糟糕的关系中继续消耗。

如果你正在扬州面临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困扰,被无尽拖延裹挟,别再被动等待、独自硬扛。我是扬州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陈华,遇到的类似纠纷数不胜数,能帮你精准拆解案件难点。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会依托《民法典》及扬州本地司法实践,为你提供证据收集、诉讼策略制定、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帮你快速打破僵局,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开启新的生活。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随时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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