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在杭州接到一个案子,场景很典型——轻率的一句话、一个意识上的疏忽,就让当事人陷入了刑事风险。在我的办案经历里,这类案件并不少见,尤其是涉及贵金属、奢侈品等物品的回收与再销售。
明知是赃物仍然销售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案子里,涉案物品是黄金。卖方曾明确表示这些黄金属于其家人的首饰,但更关键的是,后来受害人直接上门告知这些是被盗、通过诈骗手段所得的物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明知财物系犯罪所得而仍予以收购、销售,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我处理过的类似案件中,很多当事人会说:"我们确实没想多,觉得只是普通回收。"但一旦有确凿证据显示受害人已告知物品来历,当事人的后续处理行为就具备了可罚性。换句话说,前半段可以争辩主观上不知情,但后半段一旦确认来源,再进行销售,就很难再走无罪辩护的路线。
这不是价格高低的问题,而是法律对“明知”的认定。即使回收价格接近市场行情,也无法阻断刑事风险。
善意取得的边界在哪里?
善意取得是很多人提到的一个概念,但适用条件很严格。在我看来,只有交易时不知道物品系违法所得,并且这种不知情是合理的、符合常人判断的,才可能成立。比如,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物主涉嫌违法,也没有人告知物品来历不正。
在案件中,如果聊天记录、受害人当面告知等证据存在,就很难主张善意取得。因为这些内容会被视作你已经具备"明知"的事实基础。很多时候,当事人忽视这个细节,但在法庭上,这正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
一次交易,从法律角度看,类似一条河,你从没看见河里有漩涡时,可以放心划船;但有人明确告诉你前方有险情,你仍继续往前,就很难再说是“没看见”。
实际应对策略:认罪与谅解的可能性
说实话,有些当事人在案件中途才找律师,此时证据已锁定,这种情况下继续坚持无罪辩护往往风险很大。如果已被认定明知是赃物且转卖,认罪认罚可能是更稳妥的选择,以谋求从轻处罚。尤其是在涉案金额较大时,积极退赃、与受害人达成赔偿谅解,是减轻刑责的重要途径。
当然,退赃的数额、方式,需要律师与受害人沟通谈判。有的案件里,受害人抱有过高要求,需要通过证据和当事人的实际销售情况来合理争取,避免赔偿金额过高。
我的建议是,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别抱侥幸心理,不要在关键事实被确认的情况下仍与执法机关进行对抗。在合规范围内争取谅解,比单一的无罪辩护更有可能在最终判决中获得转机。
总结一下,这类案件需要当事人高度重视"明知"的法律含义。主观状态的变化,会让原本可能无罪的情形,转变成有罪且难以逆转的局面。及时沟通并采取合理策略,才是关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