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3 16:57:10 查看15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关键词
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职务犯罪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律师、期货投资涉刑风险、自首情节认定与适用、全额退赃量刑影响、企业职务风险防控、共同犯罪责任区分
在刑事辩护领域,挪用资金罪是常见的指控,但每个案子背后,都是一段具体的人生。作为律师,我们时常面对这样的当事人:他们并非穷凶极恶,却因一时糊涂或生活所迫,利用了职务上的那点“便利”。本案的柳某某就是如此——一位门店店长,挪用了28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辩护的空间在哪里?我们找到了,就在那97%的退赔和薄薄一纸谅解书里。
一、案情核心:一笔挪用的两个结局
柳某某在担任店长期间,将公司2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依法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到案后,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年。转折点发生在案外:他的家属站了出来,与公司反复沟通,最终退赔了27.2万元,并拿到了公司出具的谅解书。对我们而言,这不仅是钱的返还,更是辩护逻辑的起点——如何将这份近乎全额的退赔和难能可贵的谅解,从道德行为转化为具有法律份量的量刑情节。
二、辩护聚焦:将“悔罪”兑现为“从宽”
在法庭上,我们没有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而是将全部精力放在了“如何量刑”这场更精细的较量上。我们的辩护,围绕三个层层递进的现实问题展开:
1.退赔了97%,剩下的3%重要吗?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退赔行为本身及其效果。我们向法庭陈明,97%的退赔率,意味着公司的实际损失已得到近乎完全的弥补。更重要的是,随之而来的谅解书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它代表着被伤害的法律关系得到了受害方的主动修复性确认。这远不止是一个从宽情节,它实质上极大地消解了犯罪行为持续的社会危害性。
2.钱用来个人消费,和用来赌博、投资有何不同?有本质不同,这关乎主观恶性的评价。我们将“消费型挪用”与“违法活动型”或“高风险投资型”挪用进行了区分。后者往往意味着资金极可能无法追回,行为人抱有“搏一把”或放纵的恶意。而将资金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其主观上更多是“借用”心态,在案发后通过家庭努力挽回损失的可能性也大得多。这种区分,直接影响对其人身危险性的判断。
3.既然都认罪了,为什么还要争取缓刑?认罪是态度,缓刑是机会。我们系统梳理了柳某某从到案后的坦白,到庭审中的认罪认罚,再到家属全力退赔获谅解这一完整链条。这一切共同证明:他已受到足够严厉的教训,社会危害性已通过自身努力被控制到最低,其再犯风险极低。对他而言,判实刑入狱,可能意味着家庭破碎与社会脱节;而适用缓刑,在社区监督下改造,更能实现刑罚教育和挽救的根本目的,也给了这个家庭一个维持正常运转的机会。
三、判决的思考:一纸谅解的重量
法院最终宣告了缓刑。能看出来,司法越来越看重“修复”。一纸真诚的谅解书,有时比单纯的法条辩论更有力量。它让冰冷的法律程序,有了温度和人情的回响。律师的工作,常是在“绝境”中寻找“路径”。在事实无可辩驳时,我们的价值就是帮助当事人,把事后每一个积极的补救行为,都变成法庭上可供裁量的、实实在在的正面情节。给所有职场人的警示与出路。这个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职务便利背后的悬崖。同时,它也指明了一条救赎之路:如果错了,最好的选择不是遮掩,而是尽全力去弥补、去获得原谅。法律会对这种负责任的担当,给予最积极的回应。
结语
办理柳某某的案件,让我深刻感受到刑事司法的多维面向:它既要用刚性的法律红线惩戒过错,也要用包容的司法智慧回应真诚的补救。职务便利背后是沉重的法律责任;同时它也指明,一旦失足,就需要用用负责任的行动重建信任。法律在维护秩序的同时,从未关闭给予真心悔改者重返社会的大门。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价值正是在于帮助法庭看见这完整的故事——不只是错误的起点,更是当事人如何尽力弥补、修复关系的全过程。我们辩护的不仅是个案的刑罚轻重,更是一个人在承认错误后,是否还能拥有一个有希望的未来。每一个这样的判决,都在诠释着法律既有威严,也有温度。
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深耕于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尤其专精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涉企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刑事风险化解。在长期实践中,我形成了专注于量刑导向型辩护的实务风格,始终着力于在事实清晰的案件中,构建以“过错-补救-修复”为核心的辩护叙事,致力于为客户在认罪认罚的框架下,整合自首、退赃、谅解等法定与酌定情节,系统性争取不起诉、缓刑等最优结果。本文所呈现的柳某某挪用资金案缓刑辩护,正是这一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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