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院那纸不起诉决定书时,我记忆最深的,不是如释重负的轻松,而是当事人和家属在电话那头长久的沉默——那是一种被巨大压力骤然释放后,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的茫然。这个案子,是在当事人被批准逮捕之后,我们才介入的,最终能够不起诉,其中的曲折与博弈,值得好好说一说。
案件的起点:一个“公认”的行业惯例
事情源于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饺子馆。因为其售卖的“牛肉饺子”中被检出含有猪肉成分,被指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消息传开,店铺的商誉遭受了沉重打击,生意一落千丈。即便最终澄清,想要恢复到从前,也绝非易事。
接手案件后,我们第一时间去了解行业实情。辩护律师团队发现,为了改善纯牛肉口感偏柴的问题,市面上绝大多数标称“牛肉”的饺子、馅饼产品,实际上都会添加一定比例的猪肉或其他配料来调节口感。这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公开的“行业惯例”。我们当时也很困惑,如果这是一种普遍做法,那么“伪劣”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辩护的核心:厘清“伪劣”与“惯例”的界限
这正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检察机关起初非常坚持,他们援引了另一起“驴肉火烧”案作为参考,在那个案子里,商家用价格便宜的马肉冒充驴肉销售,这显然构成了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欺诈行为。
但我们认为,这两个案子有本质区别。马肉并非日常消费的常见肉类,用它冒充驴肉,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欺骗故意。而在牛肉中添加猪肉,首先是出于改善产品口感的工艺需要,其次,猪肉本身是价值相当、被广泛接受的普通食用肉类。把这种基于工艺改良的普遍做法,简单地等同于“掺杂使假”的伪劣行为,可能混淆了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当时,经过辩护律师与检察官的多次深入沟通,检察官本人也对这一行为的定性产生了深思。
不起诉的意义:法律对“常识”的最终回归
这个案件最终在逮捕后获得了不起诉决定,我认为其意义深远。它不仅仅是一个个案的成功,更体现了刑事司法在面对某些“行业惯例”时的审慎态度。刑法具有谦抑性,它惩罚的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大的行为。当一个行为在特定行业内普遍存在,且并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实质危害时,是否必须动用最严厉的刑罚手段,是需要慎重权衡的。
对于当事人而言,这份逮捕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尤为珍贵。它意味着彻底的无罪清白,避免了法庭审判带来的二次压力和不确定风险。这个案子也告诉我们,即便在批捕之后,案件仍然存在巨大的辩护空间。核心在于,能否精准地找到案件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的关键辩点,并用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理逻辑,与办案机关进行有效沟通。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堆砌,它需要理解社会的通常观念和行业的实际情况。作为律师,我们的工作有时就是搭建一座桥梁,帮助司法者看到法律规定背后的“常识”,在打击犯罪与保障行业正常发展之间,找到那个最合理的平衡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