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7 10:14:19 查看21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站在辩护席上,我常常感受到一种深刻的撕裂感:一边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白纸黑字的严厉规定,另一边则是商场中瞬息万变、成败交织的混沌现实。连接这两端的,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个主观要件。它本应是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只切除那些以合同为工具的欺诈毒瘤。但在实践中,这把刀却容易因证据解读的偏差而挥得过宽。我的角色,就是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充当这把刀的“校准师”,确保它只落在真正的恶意之上,而不伤及商业冒险中难免的失意者。
一、 理论基石:为什么说这是“生命线”
我们首先要从根子上理解,“非法占有目的”不是泛指任何想赚钱的欲望,而是特指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那一刻,内心就没有打算真正履约,合同仅仅是他套取财物的幌子。最高法的诸多判例也一再重申,绝不能简单地把“合同黄了”和“心想骗了”划等号。
难点就在于,商业世界没有剧本。今天还风光无限的公司,明天可能因为政策突变而举步维艰;起初信心满满的决策,也可能被市场的冷水浇透。如果司法实践养成“倒果为因”的思维惯性——用事后的失败反推事前的恶意,那就等于用刑法给所有商业失败兜底。这无疑会模糊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让企业家们战战兢兢。因此,精准界定“非法占有目的”,不仅关乎个案当事人的命运,更是在守护市场经济中那份必要的容错空间。
二、 实战拆解:用“六维分析法”穿透迷雾
面对浩如烟海的案卷,如何抓住要害?我多年来依赖一套“六维分析法”。它不是死板的 checklist,而是一个引导你像侦探一样,从六个角度系统性重建事实的逻辑地图。
第一维:签约时的家底与担保——看起点是否清白。
这是判断初衷的起点。关键不是听他说了什么,而是查他实际有什么。要死死盯住合同落笔那一刻,他公司的资产、技术、渠道能不能撑起这份合同?更硬核的是,有没有提供实实在在、法律认账的抵押或担保?如果他自己空空如也,又拿不出任何像样的保障,却许下天花乱坠的承诺,“空手套白狼”的嫌疑就极重。反过来,如果当时确有履约资本或可靠背书,哪怕后来栽了跟头,也更可能只是一场民事上的违约。
第二维:钱的去向——追踪最诚实的脚印。
资金流向是内心想法最铁的证据。抱着骗钱目的来的,钱通常流向个人挥霍、填赌债窟窿、搞高风险投机,或者干脆藏起来。而真心想做事的人,钱会流向项目本身的采购、研发、工资和运营成本。我办过一个案子,控方说我的当事人“骗”了工程款,但我们通过扎进财务堆里,硬是把一笔笔钱都对应到了具体的项目开支上,瞬间就把“非法占有”的指控打掉了一大半。
第三维:合同签了之后干了啥——看过程是否卖力。
这是区分“做不到”和“不想做”的核心。就算结果不如意,过程中他是不是真金白银地往里投?遇到麻烦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还是玩消失?那些保留下来的工作邮件、项目日志、和客户反复沟通的记录,都是证明“我们努力过”的硬通货。持续的投入和沟通,是对抗“根本不想履约”指控的最有力反击。
第四维:搞砸了的真正原因——挖根子上的问题。
必须深究:违约是因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实在过不去”?是突然遭遇行业地震、政策急刹车、合作方跑路这些外力?还是他自己战略误判、管理混乱?前者往往能阻却“非法占有”的成立。律师的功夫,就是用证据把一个“客观不能”的故事讲得丝丝入扣,和“主观不愿”彻底撇清关系。
第五维:出事后怎么办——看事后的选择。
事后的态度是内心想法的延续。是直面问题、制定还款计划、找对方商量和解,还是转移财产、销毁账本、直接跑路?前者至少说明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后者简直就是把“我想吞了这钱”写在脸上。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谅解,不仅是争取轻判,有时甚至能动摇对犯罪目的本身的认定。
第六维:用常识和商业逻辑照一照——做整体检验。
最后,要跳出细枝末节,把整个事情放进普通的商业逻辑里掂量一下。一个纯粹的骗局,模式往往短视、贪婪,违背基本的生意常理。而一个真实但失败的项目,它的决策、投入和挣扎,通常有内在的逻辑可循。用常识这面镜子去照控方的指控故事,经常能照出一些荒诞的裂缝。
三、 案例实战
理论说再多,不如看看怎么用在真刀真枪的案子里。我用两个典型案子推演一下。
案例一:“高收低租”长租公寓爆雷案(基于近年司法典型案例)
这种模式,平台高价从房东手里月付收房,低价租给租客并一次性收年租,最后资金链断裂。控方很容易认为这就是“庞氏骗局”。
我的辩护思路:
重新定性:
坚决主张这是一种激进而失败的互联网创业模式,不是单纯的诈骗。找行业分析,证明这种“烧钱换规模”的打法在资本狂热期很普遍,初衷是想跑通商业模式后融资或上市,属于经营战略的致命失误,而非签订合同之初就只为骗钱。
聚焦核心维度:
资金流向:
不惜一切代价做审计,必须证明大部分钱用于支付房东租金、发工资、做推广等经营性支出,没被老板大肆挥霍。
履行行为:
找出平台正常运营时的一切痕迹:客服记录、维修工单、广告投放合同,证明它在“爆雷”前还在努力维持。
失败根源:
深挖资金链断裂的直接导火索(比如风投撤资、租金市场下滑),把“经营不善”这个故事夯实。
引导方向:
强调本案涉及成千上万的民事租赁合同,债主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力推案件性质往民事纠纷方向转。
案例二:工程“挂靠”引发的资金争夺战(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
挂靠方用被挂靠公司名义接活,工程款结算后,钱没全交回公司,而是分给了项目上的各种关系人,结果被指控诈骗公司财物。
我的辩护核心:
揭开盖子:直指这是建筑行业“挂靠”顽疾引发的内部经济纠纷,核心是利润怎么分,不是刑事诈骗。
攻击要害:
他骗了吗? 论证挂靠方作为实际操盘手,结算工程款是履约的一部分,对于要把钱分给下面干活的人(比如材料商、介绍人),在行业里是心照不宣的“规矩”,谈不上向被挂靠公司“虚构事实”。
钱去哪了? 突破口就在这里!款项流向了实际为项目出过力的人,这恰恰说明钱是用在了合同履行相关的环节,是一种不规范的但行业常见的利益分配方式,而不是进了个人腰包吃喝玩乐。这一点,足以颠覆“非法占有”的指控。
用好原则 在挂靠这种法律灰色地带,充分利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只要能为分钱行为找到一个符合行业潜规则的合理解释,并证明没有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就足以在法官心里种下“合理怀疑”的种子。
四、从被动辩解到主动构建
在法庭上,只防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学会进攻。不要只满足于说“这不是诈骗”。要主动为全案事实,构建一个更完整、更可信的 “民事纠纷版本” 。用证据把当事人的行为,重新锚定在“商业合作—市场风险—管理失误—债务纠纷”这个逻辑链上,让法官看到另一种更合理的可能性。
在主观目的的证明上,举证责任在控方,且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最高标准。我们的战术就是通过“六维分析”,不断提出各种有证据支撑的、合理的其他解释。只要能让法官觉得“这事或许还真不一定是诈骗”,辩护就成功了一大半。
遇到专业的财务问题、行业惯例争议,别硬扛。精心准备一份类案检索报告,尤其是那些最终无罪的判例,用上级法院的观点来为自己背书。或者,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出庭,从专业角度瓦解控方的逻辑,这能极大提升辩护意见的分量。
律师结语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是对律师专业功底、实战经验和心理韧性的终极考验。它要求我们既是法律的诠释者,也是商业的洞察者,更是通过证据碎片拼凑当事人心理图景的“考古学家”。每一次在这条边界上的成功辩护,都是在重申一个朴素的真理:刑法是社会防卫的最后手段,不能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优先选项。守好这道边界,就是保护市场的活力,也是保护每一个在商海中可能乘风破浪、也可能触礁沉船的探索者。这,正是我们刑事辩护律师在这个领域,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尊严所在。
关键词
合同诈骗罪辩护; 非法占有目的认定; 经济犯罪律师;
合同诈骗辩护律师;商业纠纷与刑事犯罪区分; 合同款被骗怎么办;
挂靠经营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无罪辩护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济犯罪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度耕耘者与策略尖兵,尤以处理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涉财产重罪案件见长。其辩护艺术,根植于对构成要件的精微解构与对裁判者心证逻辑的敏锐洞察,擅长在错综的商事脉络中,精准剥离出民事风险与刑事欺诈那根至关重要的“金线”——即“非法占有目的”的实质认定。
面对合同诈骗指控,林律师锻造出一套极具穿透力的方法论:将辩护前置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战场。他善于驾驭全案证据,从履约基础、资金轨迹、事后应对等多维度发起体系性质疑,通过重构符合商业常理的叙事逻辑,成功在众多重大疑难案件的罪与非罪边界,实现无罪、罪轻或定性逆转的辩护突破。 其智识贡献亦与实践同频。在权威期刊发表的系列著述,聚焦于经济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慎限缩与辩护范式革新,以深刻的实务洞见与严谨的法理推演,在业内赢得了“为复杂案件注入辩护灵魂的战术法学家”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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