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有些案子会因其当事人的特殊性,给办案带来意料之外的复杂。前几天,一位焦急的家属向我咨询,她的父亲,一位聋哑人,因涉嫌强制猥亵被刑事拘留。而涉案的对方,是一位智力残疾的女性。更特殊的是,现场还有另一名涉案的聋哑人。这个案子从接触开始,就让我感受到,法律事实的查明,有时会卡在沟通这第一道门槛上。
当“认罪口供”遇上沟通屏障
家属最困惑的一点是:为什么另一名聋哑涉案人很快就出来了,而她的父亲却被一直羁押?从程序上讲,先出来的人很可能是办理了取保候审。取保的原因很多,比如健康状况、情节相对较轻等,但这绝不意味着他没事,或者最后判得一定比里面的人轻。
这个案子真正的难点,在于言词证据的固定。据家属说,她的父亲没有上过聋哑学校,使用的是自创的、不标准的手语。而另一位涉案人,不仅会写字,还能使用相对标准的手语与翻译交流。这就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风险:在警方分别讯问时,由于沟通不畅,当事人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更危险的是,如果另一人将责任推卸过来,由于当事人无法有效辩解,可能导致办案人员形成对其不利的内心确信,觉得他“认罪态度不好”或“刻意隐瞒”。
说实话,我办过不少涉及特殊人群的案子,这种因沟通导致的“事实扭曲”,是最让人头疼,也最需要律师去仔细甄别的。它就像一面哈哈镜,映照出的可能已非原貌。
在沟通困境中,寻找客观证据的支点
当口头陈述这条路可能走不通时,辩护的重心就必须迅速转向客观证据。家属提到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小区电梯和楼道里有监控。这往往是此类案件的突破口。
监控录像不会说谎。它能清晰地记录下谁、在什么时间、和谁在一起、做了什么动作。比如,如果监控显示在电梯里,是另一人对女性有不当触碰,而当事人只是站在一旁,这就能直接反驳“他是主谋”的指控。又或者,监控能证明当事人是独自一人、稍晚才到达现场,这与“共同预谋”的指控也是相悖的。
我常和团队说,办案子有时候像解九连环,你得一环一环来。在这种沟通存在障碍的案件里,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穷尽一切手段,把客观证据链完整地、清晰地梳理出来,用这些“不会说话”的证据,去为当事人“说话”。警方的侦查能力很强,能还原当事人的行动轨迹,而律师的任务,就是确保这份被还原的轨迹,是完整且准确的。
给特殊案件当事人家属的行动指南
如果家人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我想结合这个案子,给几点具体的建议。
第一,立即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律师的核心作用之一,就是作为专业桥梁,向办案机关说明当事人特殊的沟通障碍,并依法申请聘请合格的手语翻译,避免因误译导致冤错。这位家属已经请了律师,这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一步。
第二,积极配合律师搜集客观证据。就像本案中家属主动去查看监控一样,要尽可能回忆并提供一切可能留下痕迹的线索:监控点位、同行人、通讯记录(即使看不懂内容,但时间点有参考价值)等。这些是打破言词证据僵局最有力的工具。
第三,理解案件的严重性。我需要特别强调一点,如果司法鉴定认定被害女性为无性防卫能力,那么任何与其发生的猥亵行为,原则上都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这不是“你情我愿”的道德问题,而是严肃的法律红线。认清这一点,才能理解辩护的边界和重点在于情节轻重、作用大小,而非事实本身。
面对这样特殊的案件,绝望是最不需要的情绪。它确实比普通案件更棘手,但辩护的路径和关键,仍在于专业、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对客观证据的挖掘与审视。这条路很难,但绝非无路可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