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罚金一定会有吗?

2026/01/28 17:16:59 查看28次 来源:叶斌律师

前几天,会见了一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当事人。家属来事务所时,神情有些轻松,说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里没提到罚金,估计就不用交罚金了。听到这里,我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这种“松了口气”的反应很常见,但结论往往和预想不一样。

量刑建议没写罚金≠没有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罚金刑作为附加刑之一。在实务中,这类案件几乎都会同时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和罚金。
 有些时候,检察院出具的量刑建议书上,确实可能只写了刑期建议,没有单独列出罚金的金额。很多家属就容易误以为,这意味着“免罚金”。但实际上,量刑建议的另一份关键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往往会对刑罚作整体建议,其中默认包含了罚金部分,只是数额没写明。

判罚时,法院会根据违法所得、涉案金额、情节轻重等情况核定罚金数额。法律上的逻辑是:附加刑不会因建议书“漏写”就自动免除。

罚金的计算逻辑

那罚金会判多少?这没有一个统一的硬性数字,而是结合案件事实来综合判断。比如,涉案产品的价值、非法经营额、获利情况,都会被纳入考量。法院也会参考地方法院在类似案件中的判决习惯。

记得几个月前,我办过一起类似案子。当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上也没写罚金,家属抱着侥幸心理。但庭审时,法官当庭宣告了有期徒刑加罚金的刑罚,当事人和家属都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反复提醒——别因为建议书里没写,就以为罚金“消失”了。

该如何应对?

既然罚金在这种案件中几乎是必然的,那辩护的重点,就应放在两方面:一是争取降低罚金金额,比如证明实际获利低于公诉方认定;二是结合认罪态度、积极退赔等情节,争取整体量刑的宽缓。

在庭前阶段,辩护人可以申请调取与非法经营额、成本支出相关的证据材料,帮助法院更准确地核定违法所得,这直接影响罚金的数额。另一方面,家属也可以提前准备好退赔或缴纳部分罚金的能力证明,以便在量刑时获得从宽考虑。

说到底,正确认识罚金的必然性,才能提早布局辩护策略,而不是等到宣判时才被动接受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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