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加班费纠纷因工时约定模糊、证据繁杂常让劳动者维权受阻。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孙启发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与扎实的办案功底,在一起劳动仲裁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孙某某争取到足额加班费,仲裁请求基本全部获得支持,彰显了专业律师的维权实力。
孙某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因离职时加班费结算问题产生争议,多次沟通无果后,孙某某正式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委托孙启发律师代理案件。接手案件后,孙启发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详细核对劳动合同、录用通知函等关键证据,发现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工时制度与加班费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录用通知函载明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对应标准工时制。但某公司辩称双方口头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劳动合同载明的工时为格式合同误载,且工资已包含加班费,试图免除支付义务。
针对这一抗辩,孙启发律师精准找到突破点:某公司未就综合工时制办理备案登记,且无证据证明双方变更工时约定。他迅速调整维权策略,协助孙某某提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按照标准工时制重新核算并主张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合计金额87887元。
仲裁庭审中,孙启发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明确劳动合同约定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并非“每周仅休息一天”,超出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应支付加班费;某公司认可的工资构成对应的是标准工时,其主张“工资包含加班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属于变相增加工作时间、降低劳动报酬,违反公平原则。
凭借清晰的逻辑论证、扎实的证据支撑及精准的法律适用,孙启发律师的代理意见得到仲裁庭全面采纳。最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令某公司支付孙某某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本全额支持了孙某某的仲裁请求。
从接受委托、梳理证据,到调整策略、变更仲裁请求,再到庭审交锋、据理力争,孙启发律师在劳动仲裁阶段全程精准发力,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遭遇加班费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维权难题,孙启发律师将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与务实的办案风格,为您搭建维权桥梁,护航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