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9 16:45:39 查看59次 来源:周运柱律师
离婚后,突然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偿还前配偶的债务纠纷怎么办?上海资深离婚律师周运柱律师回答:
离婚后突然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偿还前配偶的债务,应先确认债务性质,若为前配偶个人债务则无需偿还,若可能属于共同债务则需积极应诉并收集证据,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个人债务:若债务是前配偶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属于前配偶的个人债务,离婚后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共同债务: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或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即使双方已离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双方或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
收集证据:若认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积极收集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自己不知情且未受益。
按时参加庭审: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按时参加庭审,阐述债务情况并提交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应诉可能导致缺席判决,丧失为自己辩解的机会。
个人债务:若法院最终认定为前配偶的个人债务,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共同债务:若法院最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需承担偿还责任。但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债务分担方式,此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承担比例。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诉讼时效: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法律程序: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考虑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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