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家电、建材被砸毁?别认栽!这种情况可申请国家赔偿

2026/02/02 20:50:46 查看52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拆迁过程中,屋内可回收建筑材料、家电等合法财物被损毁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被征收人被“拆房难免损毁”的说法误导,默默承受损失,放弃了合法索赔的权利。今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拆迁中财物被损毁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讲透彻,明确法律边界、索赔条件和维权步骤,帮你守住应得的财产权益。

一、不是所有损毁都能国赔,关键看2点

   拆迁中财物被损毁,并非都能申请国家赔偿,核心判断标准有两个,缺一不可。一是实施拆除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且行为违法;二是财物损毁与行政机关的违法拆除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简单说,如果是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未履行通知义务突击拆除,或者在合法征收过程中,未妥善保管屋内财物导致家电、可回收建材损毁,就符合国家赔偿的前提;如果是施工队擅自操作、或者被征收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通常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可通过民事赔偿主张权益。

   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是拆迁中财物损毁主张国赔的核心法律依据。

   二、违法损毁财物,国赔有明确支撑

   很多人担心“拆迁是公共利益,即使损毁财物也不能索赔”,但法律和最高法判例早已明确,公共利益不能凌驾于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之上。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造成公民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到拆迁领域,就是征收方未履行法定程序、未妥善保管屋内财物,导致家电、可回收建材等合法财产损毁的,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三、哪些情形,能申请国家赔偿?

   结合实务场景,以下3种常见情形,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涵盖合法征收和违法强拆两种情况,不用再担心“分不清、不敢要”。

   第一种是违法强拆导致财物损毁。征收方未作出补偿决定、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擅自组织人员强拆,导致屋内家电、可回收建材(如门窗、管线、洁具等)被砸毁、掩埋,这种行为本身违法,受害人可直接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种是合法征收中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双方已签订补偿协议,但征收方未通知被征收人清理屋内财物,或未对屋内财物进行妥善保管、登记造册,擅自拆除导致财物损毁;或者被征收人因合理理由未及时搬空,征收方未预留合理时间,突击拆除损毁财物,均属于违法履职,可申请国赔。

   第三种是认定违建过程中,损毁合法财物。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根据法律规定,违章建筑本身不予赔偿,但屋内的家电、可回收建材等合法财产,仍归被征收人所有,征收方拆除时应妥善保管,擅自损毁的,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不能以“房屋是违建”为由拒绝赔偿。

   四、可索赔的财物范围

   很多被征收人不清楚,哪些财物被损毁能索赔,担心“建材是房屋一部分,不能单独索赔”,其实只要是归你所有、可独立处置的合法财产,被损毁后都能主张赔偿,主要包括两类。

   一类是屋内家电及生活用品,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家具、衣物等,无论新旧,都按损毁时的市场折旧价值赔偿,若能提供购买凭证,按凭证载明的价值结合折旧核算;无法提供凭证的,法院会结合生活常识、市场价格酌定赔偿数额

   另一类是可回收建筑材料,包括房屋的门窗、铝合金管线、洁具、钢筋、钢架结构等,这些材料可独立回收利用、归被征收人所有,征收方拆除时可拆除后交由被征收人处置,擅自损毁的,需按可回收价值赔偿,法院会参照当地建筑材料回收市场价格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索赔范围仅包括“直接损失”,也就是财物本身被损毁的价值,不包括间接损失(如建材回收后可获得的利润、家电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等)。

   五、4步走,顺利拿到国家赔偿

   遇到财物被损毁,不用慌,按以下4步操作,逐步推进维权,确保顺利拿到赔偿,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贴合《国家赔偿法》的程序要求。

   第一步,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核心。拆迁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拍清损毁的家电、建材全貌,以及拆除人员的着装、工牌、施工车辆,证明财物损毁的事实;收集财物购买凭证、装修合同等,证明财物归你所有及价值;保留与征收方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证明征收方实施了拆除行为,且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

   第二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情况下,实施拆除的行政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若征收方委托施工队拆除,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施工队的行为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

   第三步,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书面赔偿申请书,载明你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财物损毁的事实、理由、具体损失数额,以及赔偿请求,可附上证据材料复印件,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书面凭证。

   第四步,复议或诉讼维权。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未作出赔偿决定,或你对赔偿数额、方式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时,一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

   六、这4种说法,别再被忽悠

   误区一:“拆房难免有损毁,不能索赔”。错!拆房是征收方的法定职责,但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合法财物,也是其法定义务,不能以“难免损毁”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误区二:“违章建筑内的财物,不能索赔”。错!违章建筑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但屋内的家电、建材等合法财产,仍归被征收人所有,擅自损毁仍需赔偿。

   误区三:“你没及时搬走,损毁了自己负责”。错!即使未及时搬走,征收方也有义务提前通知,预留合理搬空时间,未通知就突击拆除,损毁财物仍需赔偿。

   误区四:“赔偿只能按征收方的标准算”。错!国家赔偿的数额,按财物损毁时的市场价值核算,征收方单方制定的赔偿标准,若低于市场价值,你有权拒绝,可通过评估或法院酌定确定赔偿数额。

   拆迁不是“拆房了事”,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即使在征收过程中,也受法律严格保护。无论是家电还是可回收建筑材料,只要是你的合法财产,被征收方违法损毁,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拆房难免损毁”从来不是合法借口。遇到这种情况,别忍气吞声,也别盲目维权。如果不清楚赔偿义务机关、不会撰写赔偿申请书,或担心证据不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征拆律师,精准梳理权益,帮你顺利拿到应得的赔偿,守住每一分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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