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春节送礼的刑事风险防范

2026/02/03 15:35:54 查看24次 来源:叶斌律师

每年春节前后,我的咨询电话里总会出现一些相似的声音。很多企业主或公司高管会带着犹豫和困惑问我:“叶律师,过年了,要不要给领导表示一下心意?不送怕关系疏远,送了又怕踩到红线。”说实话,这种纠结我太理解了,人情往来是咱们的传统,但法律的红线也实实在在摆在那里。今天,我就结合这些年办案的观察,跟大家聊聊这件事背后的法律门道。

送礼的动机,决定了行为的性质

我处理过不少因为“送礼”而引发的案子。记得有位张总,他经营着一家与某单位完全无关的科技公司,逢年过节都会给一位老领导送些家乡特产,纯粹是念及旧日提携之恩。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在审查时,重点看的就是双方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可能。因为他的业务与那位领导的职权范围八竿子打不着,也从没提过任何请托事项,所以最终没有被追究。这里的关键在于,送礼的出发点必须是纯粹的个人情谊,与对方手中的公权力、与你自身的业务利益,不能有任何实质性的关联。一旦动机里掺杂了“以后好办事”的想法,哪怕只是潜意识里的期待,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

请托事项的合法性,是真正的“安全阀”

当然,更多人的困扰在于,确实有事需要领导帮忙。这时,判断风险的核心,就转移到了“你请领导办的是什么事”上。我见过最令人惋惜的案例,是当事人为了一个明显不合规的审批项目,送出了一笔不小的数目。结果项目出了问题,领导和他双双被调查。用我们法律人的话来说,这就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什么是“不正当利益”?简单说,就是请托的事项本身是不合法、不合规的,或者要求对方违反规定提供帮助。比如,违规获取项目、逃避监管、在招投标中取得优势等等。如果请求领导办的事,本身就是他职责范围内可以依法合规办理的,那么风险相对可控;反之,如果请求他“开绿灯”、“行方便”去办一件本不该办的事,那么送出的每一分钱,都可能成为未来定罪量刑的证据。这真不是危言耸听,很多当事人直到坐在审讯室里,才后悔莫及。

财物价值的“红线”,比你想象中更敏感

最后,我们来谈谈金额。很多当事人会问:“叶律师,送多少才算安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安全数额”,但实践中有一个重要的立案追诉标准。虽然具体数字我不便在这里透露,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原则:价值越大,风险指数是成倍增加的。我常对当事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情谊到了比什么都强。你送一份价值不高的家乡土产,和送一份价值昂贵的奢侈品,在司法机关眼中的性质可能截然不同。前者更容易被解释为礼节性往来,而后者则强烈暗示着对价关系。特别是当累计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即便一开始辩称是人情往来,也很难被采信。所以,控制礼物的价值,实质上是控制法律风险。这不是小气,而是对双方的保护。你想想,一份厚礼送出去,是把领导放在火上烤,也是给自己埋下一颗不知何时会响的雷。

说到底,春节是团聚和祝福的时刻。维系关系,靠的是平日里的真诚与工作上的成绩,而不是一次冒险的“表示”。如果心里实在没底,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遵守规则,淡化物质,重在情谊。毕竟,平安无事,才是给彼此最好的新年礼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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