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手头在办一起案件,严格来说,是协助我的当事人准备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说实话,案子挺棘手,但难点不在证据,而在于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里最危险的那一面——冲动。 我的当事人,我们姑且称他为张先生,情绪一直很紧绷,好几次深夜给我打电话,反复问同一个问题:叶律师,我实在受不了了,我能不能现在就报警? 我的回答始终只有两个字:不能。
为什么不能想报就报?
在很多当事人看来,自己是受害者,报警维权是天经地义。但刑事案件里,能不能报、该不该报、什么时候报,这是三件完全不同的事。我得先做出判断。当时我面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控诉反噬风险”案件。
什么叫反噬风险?简单说,一旦你按下报警键,启动的不是一部只针对对方的调查机器。警方会核查整个事实链条,而不是只查你认为有问题的那一方。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自身在某些环节也有不合规、甚至涉罪的行为,那么你的身份,很可能就从“被害人”滑向了“嫌疑人”。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结局。原本是想维护权益的受害者,因为控告方式不当或时机不对,自己却意外地被卷入了刑事程序。所以,我当时很严肃地告诉张先生,在这种情况下,报警不是勇敢,更像是一场没有赢家的鲁莽赌博。
受害者如何变成嫌疑人?
这听起来有点反常识,对吗?自己明明是吃亏的一方。但法律审视的是行为本身,而非单纯的情绪。比如在经济纠纷中,你是否为了促成交易有过夸大宣传?在合作项目中,你的资金往来流程是否完全规范?这些在平常看来可能只是“瑕疵”或“手段”的行为,在刑事调查的聚光灯下,都有可能被重新定性、放大审视。
这个案子里,对方人员众多,但真正愿意出面解决问题的,只有一位牵头的大哥。我的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帮他,也是在帮我的当事人,清晰地划出法律责任的边界。我得明确告诉他,哪些行为必须立刻补救,哪些操作必须马上停止,哪些话一旦说出口就收不回来。我深知,如果我当时一句话说错,一个判断给偏,这个本来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可能瞬间就演变成一场刑事灾难。
作为律师,我有时确实感觉自己站在一个开关旁边,有能力影响事态走向。但我绝不允许自己按下那个通向更坏结局的按钮。
比控告更重要的,是拿回损失
我完全理解张先生愤怒、焦虑、夜不能寐的情绪。但如果我仅仅顺着他的情绪走,鼓励他去发泄,那我就不是一个律师了,我成了一个帮他宣泄情绪的工具。这不仅是失职,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害他。
我的核心任务,是在双方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不断重复一个目标:我们此刻要追求的,不是情绪上的痛快,而是实实在在地把被骗的款项拿回来。我帮他们分析利弊,计算“经济账”,把那些可能引发刑事定性的风险一点点通过协商化解掉。
值得庆幸的是,这件事最终走向了协商解决的轨道。那位大哥甚至表示,事情了结后要请我吃饭。我婉拒了,我说我只能收取我当事人这一方的律师费。这并非自视清高,而是我必须恪守的底线。律师行业常被误解,有些话原本不是形容我们的,却被张冠李戴。如果我今天收了双方的钱,那我才真的成了自己都看不起的那种人。我的角色无法分裂,我的职责是厘清问题,而不是制造更大的混乱。
所以,这个案子让我再次确认,刑事律师的价值,有时并不体现在法庭上慷慨激昂的辩护,而在于众人情绪激动、都想往前冲的时候,能有人冷静地站出来,告诉大家停一停,指一条更安全、更实际的路。帮助当事人规避掉那些看不见的深坑,或许是另一种形式的“有效辩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