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第一次来咨询时,最关心的问题往往是“大概会判多久”。比如前阵子有位朋友,因为涉及烟草经营的事情被带走,家属找到我时,手里只有一份写着“涉案金额五十多万”的文书,心里完全没底。他们从网上查到,说这种情况可能要判五年左右,一下子就慌了神。
说实话,这种担忧我特别理解。但办案子不能只看一个数字,就像看病不能只看一个症状。那个“五十多万”的数额,背后其实大有文章。
“数额”不是简单的加减法
很多当事人会认为,涉案金额就是所有货值的简单相加。但在我办过的案子里,这个算法常常是第一个可以争取的空间。
比如刚才提到的那位朋友,案卷里显示有“19个现货部分”。这19个部分,是19种不同的烟草制品,还是19个批次的同一种货?它们的进货价格、销售价格是否都有清晰的证据链对应?有没有一些货品因为保存不当已经损毁,或者根本还没来得及进入销售环节?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非法经营数额”的最终认定。法律规定中的“经营数额”,通常指向的是已经销售或者待销售的货值,而且需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如果其中一部分货品,只是存放在仓库里,没有实际的经营行为,或者价格认定存在疑问,这部分金额就有可能被核减。每核减一部分,量刑的基准就可能往下走一个台阶。
所以,看到那个总额先别慌,我们得先看看这个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五年刑期并非“板上钉钉”
了解了数额认定的复杂性,我们再来看刑期。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在五年以上。
这听起来似乎没有回旋余地。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数额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情节,但不是全部。
我经手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经营的数额也达到了特别严重的标准。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重点梳理了几个方面:当事人的主观恶性大不大?是初次涉足还是长期以此为业?经营行为对市场秩序的实际破坏程度如何?有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并尽力退缴违法所得。
最终,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虽然认定了“情节特别严重”,但基于其认罪态度、退赃情况以及经营模式相对简单等因素,给出了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判决时也充分考虑了这些情节。
这说明,即使站在了“五年以上”的门槛上,通过有效的辩护,依然有可能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处罚。辩护的重点,要从单纯的数额之争,扩展到对全案情节的综合评价上。
没有自首立功,还能做什么?
很多家属会焦虑地问:“叶律师,我们孩子也没自首,也没立功,是不是就没希望了?”
这是一种常见的误解。自首和立功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效果显著,但它们不是唯一的出路。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从宽处罚是基于“酌定情节”。
什么是酌定情节?比如,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这属于认罪态度好。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尽力弥补国家税收损失,这能体现悔罪诚意。如果经营时间短,涉及的下游人员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这些也都是可以向办案机关充分陈述的理由。
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自愿认罪认罚,都能依法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这需要律师与当事人、家属充分沟通,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说到底,刑事辩护是一场细致的沟通工作。是把当事人的每一个有利情节,用专业的方式,清晰地呈现给检察官和法官看。数额是起点,但绝不是终点。把案子拆开看,把情节揉碎了讲,往往就能在看似固定的法条中,找到可以争取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