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电信诈骗与普通诈骗,为何刑期天差地别?

2026/02/04 10:17:22 查看7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带着案卷材料来找我,脸上写满焦虑和困惑。他们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是:叶律师,我看网上说,在北京,诈骗几万块就要判好几年,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同样是骗钱,为什么刑期能差这么多?

说实话,第一次有家属这么问我的时候,我也愣了一下。但接触的案件多了,我逐渐明白,这种困惑背后,是一个关于罪名定性的关键问题。这绝不是金额多少那么简单,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在里面待多久。

为什么“三万”这个门槛如此关键?

我们得先搞清楚一个基本概念:普通诈骗和电信诈骗,在法律眼里,是两回事。

我打个比方。普通诈骗,可能更像是一对一的“街头骗术”,比如用假古董骗人、假冒熟人借钱。而电信诈骗,是利用电话、网络这些现代工具,它的影响范围可能是成千上万人,社会危害性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正因为如此,法律对它的打击力度是“顶格”的。具体体现在哪里呢?就在于“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被大幅降低了。在普通的诈骗犯罪里,要达到“数额巨大”的门槛,金额标准相对较高。可一旦被定性为电信诈骗,这个门槛就会急剧降低。

比如在北京的司法实践中,电信诈骗的数额巨大标准,可能仅仅是普通诈骗标准的一个零头。这意味着,当事人涉及的也许只是一笔不算特别大的数目,放在普通诈骗里或许还有争取缓刑的余地,但一旦被认定为电信诈骗,就直接踏入了“三年以上”的重刑区间。

所以,家属看到的“三万判三年”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它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在电信诈骗的框架下,法律的红线被画得非常靠前。

定性不同,出路可能截然不同

了解到这个差异,你可能会倒吸一口凉气。但更关键的问题来了:怎么知道家人被定的是哪种罪?

这恰恰是辩护工作的起点。在我的经验里,很多案件的初期,罪名定性并非铁板一块。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上写的是“诈骗”,但这只是一个初步的侦查方向。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专业介入就至关重要了。

电信诈骗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有比较明显的特征,比如作案手段完全通过电话、短信、网络进行,受害人是非特定的多数人,有专门的诈骗话术剧本等等。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模式更接近传统的、一对一的诈骗,那么就有空间去论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未达到需要适用电信诈骗特别严厉标准的地步。

我去年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一开始也被以涉嫌电信诈骗移送审查起诉。我们团队反复阅卷,发现他虽然用了手机联系,但整个骗局是针对一个特定熟人圈子实施的,并没有使用网络技术广撒网。我们就此向检察官提出了详细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以普通诈骗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自然也降了下来。

因此,对于家属而言,第一步不是慌张,而是厘清。仔细看看拘留通知书或与办案机关的沟通里,有没有“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等关键描述。如果自己难以判断,及时咨询专业刑事律师进行案件定性分析,往往是走出困境最有效的第一步。方向对了,努力才有意义。

说到底,法律对不同犯罪设定不同的惩罚尺度,根本在于其社会危害性的差异。面对家人涉险,恐慌和抱怨解决不了问题。清晰认识到普通诈骗与电信诈骗之间的鸿沟,积极寻求专业帮助,在案件早期就介入并厘清定性问题,是为家人争取最好结果的核心。前路或许艰难,但专业、及时的行动,永远是黑暗中最好的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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