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志强律师代理抚养费纠纷案

2026/02/07 20:14:05 查看28次 来源:牛志强律师

牛志强律师代理抚养费纠纷案

审理法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牛志强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原告未成年子女因原定抚养费标准过低,诉请增加抚养费以满足教育生活需求。被告以经济能力有限为由抗辩,双方对抚养费调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本案焦点在于抚养费调整的合理性与法律依据。牛志强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从多角度展开专业分析。

首先,法律依据审查。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论证子女在必要时可要求超过原协议数额的抚养费。针对原告已进入初中阶段、教育医疗支出增加的实际情况,律师指出原抚养费标准多年未调整,无法适应当前生活水平,符合法律规定的调整条件。

其次,证据链构建。律师通过梳理原告教育支出、医疗费用等证据,证明原抚养费已不足以覆盖必要开支。同时,针对被告提出的收入有限问题,律师引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说明抚养费数额需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而非单纯依据一方收入比例。

此外,合理性论证。律师强调抚养费调整需平衡子女权益与父母负担,避免过高诉求脱离实际。通过类案比较和法定计算标准,律师提出务实可行的调整方案,既保障子女成长需求,又考虑被告经济状况。

审判结果

牛志强律师的专业代理对案件结果起到关键作用。原本原告主张较高数额的抚养费,被告坚决反对。律师通过精准法律论证和证据组织,促使法院采纳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最终判决将抚养费标准调整至合理水平,部分支持原告诉求。当事人对律师在权益平衡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努力表示认可,结果较好地维护了子女合法权益。

结束语

抚养费纠纷需关注子女动态需求。建议父母定期审视抚养费标准,遇情况变化及时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调整,以切实保障子女成长权益。

关键词:抚养费纠纷、子女抚养、离婚协议、牛志强律师、大连律师、婚姻家事、抚养费调整、家庭教育支出、离婚子女权益、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律咨询、家事纠纷调解、子女教育费、离婚财产分割、家庭律师、民事纠纷代理、法律援助、婚姻家庭律师、离婚后抚养、未成年人保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