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冤案中的“案外功夫”如何做

2026/02/10 11:23:50 查看13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时,除了焦虑,还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们总觉得案子背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在推动,常规的辩护好像打在棉花上。说实话,从业十八年,我见过不少这样的案子。当案件本身掺杂了案外因素,仅仅在法庭上念辩护词,效果往往有限。这时候,就需要一些“案外功夫”。

第一步:识别“冤”在哪里,并把它写清楚

很多家属一上来就说“我家人是冤枉的”,但再往下问,却很难用几句话把“冤”在何处讲明白。这恰恰是第一步要解决的问题。一个真正存在问题的案件,其核心不公往往可以用很简洁的语言概括:是证据明显矛盾?还是办案程序存在重大违法?或者是被“借壳侦查”——先以一个轻罪立案,再想方设法查其他问题?

我记得有个企业家的案子,表面看涉嫌好几个罪名,卷宗厚厚一摞。但我们团队通过反复阅卷和多次会见,终于理清了脉络:案件的起源,其实是当事人在某个商业项目中,触及了当地某些人的利益。办案单位最初立案的罪名,更像是一个“抓手”,方便他们介入调查。只有把案件内部的证据漏洞,和外部的利益冲突结合起来看,整个故事的真相才浮出水面。所以,识别问题,是所有“案外功夫”的起点。你得先知道自己要打哪面旗。

第二步:程序辩护与合法反映,是两把关键的“钥匙”

发现了问题,接下来怎么办?很多律师可能会建议“稳一点”,只做庭上辩护,别节外生枝。但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确实受到案外因素干扰的案件,有时必须主动作为。这里分两个层面。

一是程序辩护。这不是挑刺,而是通过指出办案机关在程序上的违法或瑕疵,来争取谈判空间,或者为后续辩护打开突破口。比如,一份关键证据的取证过程不合法,这就成了我们重要的辩护依据。

二是依法、合规地向有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这是很多家属不知道或者不敢用的方法。其实,各级司法机关都有法定的信访、监督渠道,地址和电话都是公开的。撰写并邮寄情况反映材料,是公民和律师的合法权利。目的不是为了“闹”,而是为了让案件背后的决策者,能听到不同于办案单位汇报的声音。因为有些时候,下级汇报的材料,未必全面,甚至可能有所倾向。我们通过合法渠道递上去的材料,可能就是决策者了解案件另一面的唯一窗口。

第三步:材料怎么写,决定了别人会不会看

这一步至关重要。我见过一些家属写的材料,情绪激昂,但事实不清,逻辑混乱,这样的材料很难被认真对待。一份有效的情况反映材料,至少要做到三点:

  • 基于事实,每一句指控都要有证据或线索支撑,绝不能捏造。

  • 直击要害,用简洁的语言说清案件的核心不公及其背后的可能原因(比如地方保护、利益纠葛)。

  • 合乎规范,明确指出所违反的法律条款,并依法提出具体的诉求。

它的作用,不仅仅是陈述冤情,更是要引发阅读者对“这个案件是否会损害司法公正”的思考。写得好,它就可能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那根“稻草”。当然,这需要坚持,可能寄出一两封石沉大海,但持续、理性、有据地反映,累积起来就会形成力量。

说到底,做这些“案外功夫”,是因为我们相信,正义的实现有时需要多推开几扇门。当常规的庭审辩护因为案外因素而效果不彰时,这些合法合规的额外努力,可能就是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最后途径。它很难,但值得尝试。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的困境,关键是要尽早行动,越早理清思路,寻求专业帮助,后续的操作空间才越大。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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