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1 12:00:48 查看12次 来源:王诗婷律师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不仅是朴素的正义观念,更是刑法基本原则与诉讼规则的集中体现。它要求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界定行为性质、严格区分责任边界,不混淆、不牵连、不类推,确保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就事论事,是刑事认定的事实根基。刑法的核心是评价具体行为,而非评判行为人过往身份、道德品行或无关琐事。犯罪成立的唯一标准,是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主体适格、主观有责、客观违法、客体受损,缺一不可。实践中,即便行为人曾有违法前科、道德瑕疵,也不能据此直接推定其涉案行为构成犯罪;同理,行为人平日品行端正、口碑良好,也不能成为其逃避刑事追责的理由。正如盗窃嫌疑人报警寻犬,民警“一码归一码”的处置逻辑:寻犬是民事求助,盗窃是刑事犯罪,二者互不替代,必须分别依法处理。这正是就事论事的生动诠释:只聚焦涉案事实本身,剥离无关情绪与偏见,让证据说话,让法律定性。
一码归一码,是责任划分的法律边界。刑事法律严守法秩序统一性与责任独立性,明确区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杜绝“以刑代民”“以民免刑”或重复评价。民事违约、行政违法不等同于刑事犯罪,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刑事追责程度,才能动用刑罚;反之,已受行政处罚或民事追责的行为,若未达到犯罪标准,司法机关不得随意启动刑事程序。同时,一事不再理原则筑牢权利保障底线:同一犯罪行为经生效裁判后,非因法定再审事由,不得重复追诉、重复审判,防止公权力滥用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在行刑衔接场景中,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各有适用范围,对同一行为的评价必须泾渭分明,既不纵容违法,也不过度追责。
这一原则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彰显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大刑法基石。罪刑法定要求,认定犯罪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法外入罪,杜绝“凭感觉定罪”;罪责刑相适应强调,刑罚轻重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匹配,不畸轻畸重、不牵连无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明确,无论身份地位、财富多寡,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不搞特殊对待。从侦查取证到审查起诉,从法庭审理到裁判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坚守“就事论事”,才能避免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
在复杂案件中,一码归一码更显重要。涉众型犯罪中,精准区分主犯与从犯、故意与过失、既遂与未遂,不搞“一刀切”追责;涉企案件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不随意动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经营;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案件中,聚焦行为时的客观情境,不事后苛责、不偏离事实评判。唯有如此,才能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法律的权威,源于精准与公正;司法的公信力,来自严谨与克制。就事论事是对事实的敬畏,一码归一码是对法律的坚守。在刑事司法中,坚持这一准则,就是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底线,就是守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与人格尊严,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刑事法律的基本逻辑,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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