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案件中末端销售者如何辩护?策略解析:剥离主犯罪责,明确从犯地位,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2026/02/11 17:17:14 查看126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在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案件中,末端销售者常常成为刑事追责的直接对象。他们多为小型零售商、电商平台个体经营者或线下摊贩,在未深度参与上游造假链条、甚至对商品真伪缺乏明确认知的情况下,因处于销售终端而被纳入侦查范围。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指控,当事人及其家属最常见的疑问是:“我只是个卖货的,怎么就成了共犯?”这一问题背后,折射出司法实践中对犯罪链条参与者责任划分的模糊地带。而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正在于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与证据运用,厘清各环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作用与社会危害性,避免“一刀切”式追责。本案即是一次成功将末端销售者从主犯风险中剥离、确立其从犯地位的典型辩护实践。

 

一、案件背景:从“非法经营”到“销售伪劣产品”的罪名之辩

 

2023年,我代理了一起跨省伪劣保健品销售案。当事人何某(化名)在某县城经营一家保健品零售店,因销售一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营养口服液”被立案调查。侦查机关最初以“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若依此罪名定罪,法定刑期可能在五年以上,对一名普通个体经营者而言,后果极为严重。

 

首次会见时,何某情绪激动地表示: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这批货是假的!上家跟我说手续齐全,我才进的货……”这一陈述引起了我的警觉。本案的突破口首先在于罪名定性——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在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上存在本质差异。通过全面阅卷,我发现涉案产品虽确属伪劣,但何某并未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等典型非法经营行为,其行为更符合“明知是伪劣产品而销售”的特征。据此,我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长达二十页的《罪名异议法律意见书》,结合在案证据逐条论证适用罪名错误,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我方意见,将罪名变更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为后续量刑辩护奠定了关键基础。

 

二、辩护主轴:剥离主犯罪责,确立从犯地位

 

罪名更正后,辩护重心转向量刑环节。我向何某明确指出:“你的行为客观上参与了伪劣产品的流通,但与生产者、一级批发商相比,你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作用有限、获利微薄,这正是争取从犯认定的核心突破口。”辩护策略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1证据重构:证明“被动参与”与“有限知情”

我们调取了何某与上游供货商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显示其曾多次询问“是否有质检报告”,对方均以“正规厂家,手续齐全”等话术回应。此外,何某的进货价格仅比市场正品低15%,远未达到明显低价倾销的水平,不符合“明知伪劣仍大量购入”的典型特征。这些证据共同构建出“受蒙蔽而销售”的行为图景,有效削弱了其主观故意的认定基础。

2地位分析:论证“末端性”与“从属性”

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生产者负责配方设计、伪造批文,一级批发商组织跨区域物流配送,而何某仅面向本地零散客户进行零售,销售金额占全案总额不足8%。我们制作了“犯罪环节流程图”,直观呈现其处于销售链条最末端,对上游的生产、包装、运输等环节无任何控制力或决策权,具有明显的从属性。

2情节量化:突出“未造成实质健康损害”与“积极补救”

案发后,何某第一时间下架全部涉案产品,主动配合召回,并向消费者全额退款。司法鉴定亦证实,该口服液虽存在虚假标注问题,但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未造成实际人身损害。我们据此主张其社会危害性显著低于同类案件,具备从宽处罚的实质依据。

 

三、庭审交锋:罪责刑相适应的实现路径

 

庭审中,公诉人强调“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依法严惩”,我方则回应:“严惩的对象应是犯罪源头,而非不分主次地追究末端参与者。”我当庭指出:刑法设立从犯制度的初衷,正是为了实现罪责的精准匹配。若对何某判处与生产者相近的刑罚,将违背“罪责自负”与“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何某的店铺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若判处实刑,将导致其家庭陷入困境,不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与矛盾化解。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结合其坦白、退赃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宣判后,何某哽咽道:“谢谢律师,我终于能回家过年了……”

 

四、策略启示:末端销售者辩护的三大要点

 

回顾本案,辩护成功的关键在于以下三点:

1罪名精准定性是前提:  在侦查机关笼统定性时,律师应主动出击,通过证据比对与法律解释,争取更符合行为本质的罪名适用,为后续辩护打开空间。

2从犯地位论证是核心:  需从“作用大小”“获利程度”“知情范围”“行为主动性”等多维度构建证据体系,系统论证其在犯罪链条中的从属性,避免空泛陈述。

3量刑情节深度挖掘是保障:  退赃退赔、未造成严重后果、家庭特殊困难等酌定从宽情节,应通过书面材料、当庭陈述等方式有机结合,争取法官自由裁量的有利倾斜。

 

结语:辩护的价值在于照亮责任的边界

 

每一起刑事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焦虑与期盼。作为辩护律师,我们不仅是在为当事人争取法律上的公正,更是在厘清刑事责任的合理边界——让真正的主犯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让被裹挟进来的普通人获得应有的宽宥。末端销售者的辩护之路,需要更细致的证据梳理、更坚定的法律立场,以及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执着坚守。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希望这一案例能带来一丝光亮: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它也可以是理性、温度与正义的交汇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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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业内公认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经济犯罪辩护专家。他长期深耕于伪劣商品犯罪领域,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多层级销售网络、刑民交叉责任的复杂系列案件,在为处于供应链末端的销售者进行有效辩护方面,拥有深厚的理论积淀与大量成功判例。

 

林律师的执业核心在于精准解构刑事指控链条,善于从证据源头颠覆案件定性。他针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主观明知”认定难、末端责任泛化等问题,形成了一套体系化的辩护方法论——通过精细化证据分析剥离主从犯责任,并深度运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进行量刑博弈,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乃至无罪的结果。其代理的案例与撰写的实务文章,以清晰的策略指引与深刻的法理剖析,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范本,深受当事人与同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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