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初犯、情节轻微,获不起诉决定

2026/02/12 15:01:11 查看84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2026年是醉驾入刑15周年,最高检数据显示,危险驾驶罪连续多年稳居刑事犯罪高发罪名首位,其中醉驾案件占比超90%。随着“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落地成熟,司法实践中不再“唯酒精含量论”,而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本文结合2026年最新审结案例,解析危险驾驶罪的裁判逻辑与实务要点,为公众提供法律参考。

典型案例一:醉驾初犯、情节轻微,获不起诉决定

【案件基本信息】2026年1月18日21时许,张某与朋友在市区餐馆聚餐,饮用半瓶啤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准备返回小区住所,行驶至小区门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随后民警提取其血样送检,鉴定意见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92.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张某无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情形,无交通事故,无逃避检查行为,系初次违法。

【案件办理过程】张某被查获后,主动配合交警调查,如实供述饮酒驾车事实,次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案件材料,核实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确认取证程序合法合规。结合2026年最新司法规定,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张某血液酒精含量刚超醉驾门槛,系初犯、偶犯,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且主动认罪认罚,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从宽情形,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律师协助张某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联系社区出具帮教意见,指导张某完成20小时文明交通公益服务。检察机关审查后,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于2026年2月5日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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