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 22:41:54 查看16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经营茶楼、私人影院或者提供伴玩服务的老板或股东,在咨询时常常感到困惑:“我这就是一个喝茶、看电影的普通场所,客人自己要把陪侍人员带出去,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种想法,往往就是风险的开始。上周,我们就接到了一起类似的咨询,当事人在杭州经营数家带有私人影院的茶楼,因所谓的“买钟”行为被卷入刑事案件。今天,我们就结合这个情况,聊聊其中的法律风险。
我们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买钟”。在很多提供陪侍服务的场所,比如一些台球厅、KTV或茶楼,客人看中了某位陪侍人员,想要带其离开。老板可能会说:“她今天还差5个小时才下班,你要带她走,就把这5个小时的工资付了。”客人支付一笔费用“买断”剩余时间,就可以将人带走。这个过程,看起来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似乎是顾客和员工之间的私事。
但问题就出在,被带走的陪侍人员离开场所后去做了什么?如果她们外出后,与客人发生了性交易,那么,允许并促成“买钟”带离行为的场所管理者,角色就变得非常微妙。办案机关会审视:管理者是否对此知情?是否提供了便利?甚至,是否从后续的非法交易中获利?一旦这些问题的答案倾向于肯定,那么,“提供喝茶看电影场所”的性质就可能发生根本变化。我见过不少案例,起初当事人只觉得是“灰色地带”,直到被刑事立案,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那么,司法机关认定构成犯罪的逻辑是什么?关键在于“关联性”和“主观故意”。
第一,是行为上的关联。场所是否为卖淫嫖娼提供了前期接触、挑选的平台?就像前面提到的“买钟”,它实质上完成了一次人员交接和费用支付,为双方离开场所后的接触创造了条件。如果大量证据表明,从这里被“买钟”带出的女性,后续多次被证实从事卖淫,那么场所就很难完全撇清关系。
第二,也是更致命的,是管理者的主观状态和利益模式。如果管理者对陪侍人员被带出后的活动心知肚明,甚至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态度,风险就极高。比如,有的场所会要求员工签署所谓的“承诺书”,禁止有偿陪侍等,但实际管理中却流于形式。更关键的是盈利模式:如果场所除了收取基础的“钟费”,还能从陪侍人员外出后的非法所得中分成,这就建立了一条隐形的利益链条。当办案人员查实,管理者不仅能从“买钟费”中抽成,还能从陪侍人员外出后的高额“收入”里再分一杯羹时,认定其具有“介绍卖淫”并从中牟利的主观故意,就变得顺理成章了。我们处理的不少案件,突破口或定罪点,恰恰就在这些隐蔽的利益分配细节上。
如果已经面临类似的指控,作为辩护律师,我们会从哪些角度着手?根据经验,通常有几个辩护层次。
首先,是彻底否定卖淫行为的存在。但这在实践中难度极大,一旦有相关人员指认或电子证据佐证,这条路往往走不通。
其次,也是更为常见的辩护核心,是切割场所行为与个人行为。重点论证:即使存在个别陪侍人员外出后从事不法活动,这也纯属其个人行为,场所管理者并不知情,更没有组织、介绍或容留的故意。这就需要扎实的证据支持,比如严格的管理制度(如真实的考勤、报备记录)、培训内容强调合法合规、对违规行为有实际处罚等,来证明管理者已经尽到了审慎的管理义务。我们曾办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门店股东,主要负责宣传,确实不直接管理日常运营,也从未参与过分成。通过梳理其职责边界、调取内部沟通记录,最终成功将其责任与其他主犯区分开来。
最后,如果行为确实触碰了红线,那么辩护目标就转向罪轻辩护,争取认定情节较轻的“介绍卖淫”,而非更严重的“组织卖淫”,并在量刑上全力争取缓刑等宽大处理。这需要对全案证据进行精细化审查,比如“介绍”的次数、具体性、是否一对一地能够证据确凿地证实等,以此来化解或降低指控的严重程度。
总之,商业模式的创新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对于经营者而言,明晰法律风险,建立真正有效的内部风控机制,远比事后补救来得重要。对于已经身陷其中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厘清案件焦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是应对困境最为关键的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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