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关键区别

2026/02/13 14:44:59 查看14次 来源:叶斌律师

前年在西湖区,一位朋友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立案调查,家属慌忙联系到我。案子虽金额不大,却让大家心里发慌——是不是只要被立案,就等于铁定会被抓、坐牢?这个问题,在我这十八年执业经历中,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

很多人把合同诈骗和合同违约混为一谈

这位朋友的情况,其实在商业业务里并不少见:他们作为某工厂指定区域的经销商,本来合同写明只能在特定地域销售,但后来货却流到了其他区域。对方认为这是恶意行为,直接报案要求警方按合同诈骗罪立案。

从表面看,违约了,合同里写着“不许跨区销售”,你却跨了。可合同违约更多是民事范畴——本质是双方履行合同中的承诺出了问题,需要按照合同或者民法的规则来解决,比如赔偿损失。而合同诈骗罪,是刑法里规定的,要求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初就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甚至使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这两者的根基不同,证明标准也完全不一样。

很多当事人没法区分,觉得“反正全是合同,出了问题就可能是诈骗”。但这恰恰是案件里容易被误解的地方,也是辩护的突破口。

立案之后,并不是就没机会翻盘

承办这类案件的,通常是经侦部门。立案后,当事人和家属的紧张感会显著上升,尤其在第一次笔录前的那几天——那是关键窗口期。做得好,可能不会进入刑拘的阶段;做不好,案子就会直接推向更严厉的环节。

我见过很多案件,在立案初期看似“板上钉钉”,但后续通过证据梳理和事实还原,最后转为不起诉甚至撤案。原因在于,刑事案件的每一个程序节点都有审批,有时不同单位的判断会存在差异。如果前期证据不足以支撑诈骗的构成要件,那么纵使立案了,也可能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被否掉。

所以,立案并非意味着终局。在杭州,我们处理过不少所谓“神秘力量”推动的立案,但最终仍用法律逻辑推翻了案件的成立。关键是你能不能在下一个环节找到切入点。

应对合同诈骗罪指控的核心策略

说到底,这类案件如果确实是正常商业合作、履约中出现的纠纷,没有虚构事实、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便要在笔录和证据中明确表现这一点。比如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本就有真实的交易、货物交付和对价支付,而跨区销售只是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另外,律师在早期介入很关键:一是提前了解案卷、合同内容和交易记录,找到能说明双方真实合作的证据链;二是在侦查阶段引导当事人按事实陈述,避免因表达不清被认定成“虚构身份”或“虚假签约”;三是紧盯刑拘、逮捕的审批程序,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法律意见。

经验告诉我,即便立案在前,只要案件事实和法律构成存在重大争议,翻盘的概率并不低。而跨区销售之类的行为,在没有诈骗故意的情况下,往往更接近合同违约而非刑事诈骗。

归纳来说,第一,不要慌,合同类纠纷走向刑事程序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定罪;第二,厘清合同违约与合同诈骗的法律区别,找到事实和法律的偏差点;第三,抓住立案后的每一个审批环节,全力把案件往有利方向引导。这样,即便面对强硬的对方力量,也依然有机会保住自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