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性交易“白嫖”能否构成诈骗罪?实战解析

2026/02/16 10:46:28 查看37次 来源:叶斌律师

说实话,这类“包养协议”引发的纠纷,我在杭州这些年也碰到过几次。记得有一位女士来找我,她说自己和一位男士谈妥了所谓的“包养”条件,每月给几万,见面几次,发生关系。但第一次见面时,对方只给了几千,然后就拉黑消失了。

她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种情况是不是诈骗?这个问题,很多人想当然地会说“是”,毕竟看起来好像是收了钱就跑。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事情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骗嫖”很难定性为诈骗罪

在刑法中,诈骗罪的前提是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且法律会保护这种财产利益。问题是,卖淫、包养等交易,在法律上属于违法行为,不受财产犯罪的保护。这就意味着,即便一方收了钱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在法律上也无法用诈骗罪去维权。

我常用一个比喻解释:就像有人付费请别人去杀人,这种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法律不会保护其中的“价款”。性交易也是同样的逻辑。民法和刑法在这点上是一致的,维护的是法秩序的统一性,而不是非法交易的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白嫖”在刑法框架内并不能直接认定为诈骗。哪怕约定的是一次几千,或者一个月几十万,只要交易本质是违法的,法律就不会为其财产部分提供保护。

与强奸罪的判断有何关系

有人会追问,那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强奸呢?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如果在发生关系那一刻,被害人是自愿的,没有被强迫、胁迫或者处于无法反抗状态,就很难构成强奸。

曾经外省某市有个案例,男方以恋爱为名让女方发生关系,事后否认恋爱关系。法院认为他利用感情欺骗使女方无法反抗,构成强奸。这类案件的争议点在于“同意”是否有效。但在大多数以资金换取性关系的案例中,双方对交易性质是明确的,因此同意通常被视为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关系过程中扣押手机、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那就触碰了抢劫、非法拘禁甚至强奸的边界。这不是简单的财产纠纷,而是涉及更严重的刑事犯罪。

实务中的应对建议

从我们处理过的案件来看,这类纠纷的风险很高。一旦进入刑事程序,情况往往会变得更复杂。当事人很可能既无法主张诈骗,又可能面临被指控其他罪名。

如果依然选择从事类似的活动,必须明白一个现实——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白嫖”,无法走正常财产保护路径。唯一的例外是发生了强制行为,才可能涉及刑事保护,但证明难度很大。

从法律人的角度,我会建议尽量避免卷入这样的场景,因为在法庭上,这类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有限,证据也极其难获取。而在日常生活中,即便双方看似达成协议,一旦发生冲突,它的法律风险远比经济损失更严重。

总结来说,性交易中的“白嫖”通常不能定性为诈骗,但若伴随胁迫、限制自由、暴力等行为,可能触及其他刑事罪名。在现实中真正安全的做法,是远离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交易环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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