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诈骗罪中“主观明知”的实战辨析

2026/02/17 07:20:43 查看35次 来源:叶斌律师

昨晚接到一个外地家属的电话,声音里的焦急几乎要溢出来。他的家人在一家公司做财务,突然被外地警方带走,罪名是涉嫌诈骗。电话那头反复问我:“叶律师,他就是找了个工作,上三个月班,发发工资,怎么就成诈骗犯了?”这种困惑和冤枉,在我十八年的执业里,听过太多次。今天,我想聊聊这个在诈骗案里,决定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当事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参与诈骗?

“工作”与“犯罪”的模糊地带

很多当事人,就像我去年会见的那位张女士一样,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她通过正规招聘,进入一家某网络直播公司担任财务,工作就是核对流水、发放薪酬。三个月后,她听说公司被客户投诉,觉得氛围不对就辞职了。没想到,半年后警方为了彻查,将前员工也一并传唤到案。公司涉案总金额相当可观,但她直到坐在讯问室里才明白,公司的直播业务可能涉及虚构人设、诱导打赏。

她的第一反应和我听到的一模一样:“我就是个财务,我不接触主播,也不懂什么聊天话术,我哪知道那是骗人的?”从情感上讲,这种委屈非常真实。一个求职者,首要目标是获得一份薪资和岗位描述都“正常”的工作,公司的内核是否违法,往往远超出其日常认知范围。尤其是财务、行政、技术等后台岗位,他们接触的是数字、报表和代码,而非一线与客户直接交锋的“话术”与“套路”。这种岗位特性,天然地构成了辩护中关于“主观明知”的第一道疑问。

法律如何审视“知不知道”?

但情感归情感,法律讲证据和逻辑。办案机关在认定“主观明知”时,看的不是你嘴上怎么说“不知道”,而是综合全案证据,推断你“应当知道”。这里就存在几个常见的审查要点。

工作时间是一个参考因素,像张女士这样只做了三个月,相比于工作数年的核心成员,其了解公司全貌的可能性确实较低。但更关键的是工作内容与参与程度。财务人员是否经手异常的资金流水?比如大量小额、分散的充值进入,又集中转出到少数个人账户;行政人员是否协助制作虚假的绩效表格或身份材料?技术员是否明知代码用于虚构定位或伪造人气?即便不直接行骗,这些辅助行为如果明显异常,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就可能被推定为对违法犯罪活动存在概括性的认知。

所以说,“我只是个打工的”不能成为当然的免责金牌。法律会审视,这个“工”的具体内容,是否已经让你站在了帮助犯罪运转的齿轮上。你是否对显而易见的异常视而不见,或选择了沉默与配合?

如果面临类似处境,该怎么做?

那么,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不幸陷入类似张女士的处境,该怎样应对?结合办案经验,我提供几点思路。

首先,务必向律师完整、坦诚地还原所有工作细节。不要只强调“我不知道”,而要具体说明:你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日常经手哪些文件和流程?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何?你观察到哪些可能让你起疑的“反常点”?你又为何没有深究?这些细节是律师构建“主观不明知”辩护框架的砖瓦。

其次,在面对办案机关讯问时,实事求是。对于自己确不知情、未参与的部分,要清晰、稳定地陈述。切忌为了尽快摆脱询问而盲目承认,或做出与事实不符的推测。笔录上的每一句话都至关重要,一份稳定且合理的“不知情”陈述,远比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辩解更有力量。

最后,对于家属而言,焦虑是必然的,但不宜慌乱。类似案件中,像张女士这样的后台岗位人员,如果确实证据薄弱,争取取保候审乃至后续的不起诉处理,是有现实空间的。家属需要做的,是配合律师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给予当事人情感支持,并将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去研判和争取。

每办完一个这样的案子,我都有很深的感触。法律惩罚的是恶意与欺骗,但也应仔细甄别那些被时代洪流与复杂业态卷入的普通个体。罪与非罪之间,有时隔着一层名为“明知”的薄纱,需要我们用最审慎的态度去拨开。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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