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诈骗案取保候审的两个关键

2026/02/18 14:22:25 查看17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上周,一位当事人的家属找到我,手里拿着一份十几万的“费用清单”,满脸困惑。清单上写着“找关系的钱”、“退赃款”、“赔偿款”,每一项都像一块石头压在家属心上。他们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退赔的数额是这个数,这个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案子刚立,人刚抓,这些数字仿佛就已经被定死了。说实话,从业十八年,这种困惑我见过太多。今天,我想结合最近办结的一个案子,聊聊在类似“客服回访”型案件里,当事人和家属最该抓住的两个关键点。

第一,罪名定性是根本,别在“退赔”上打转

很多家属一上来就盯着“要退多少钱”,这其实把顺序搞反了。钱的问题,是建立在“有罪”这个前提下的。如果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那所谓的“违法所得”和“赔偿”就无从谈起。就像我最近办的这起案子,当事人只是在网上接单,扮演客服打回访电话。从表面看,这似乎和诈骗沾边,但仔细一分析,问题就出来了。

诈骗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共同犯罪,要求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我的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只是按上家给的脚本打电话,他并不清楚上家具体在做什么,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这是在诈骗。这就好比一个快递员,送了一个不知道里面是什么的包裹,你不能因为他送了包裹,就认定他参与了包裹里进行的非法交易。所以,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不等于最终一定能按诈骗罪定罪。把力气先花在厘清“到底构不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上,远比纠结具体退多少钱要有意义得多。

第二,主观“明知”与客观“获利”,是辩护的双翼

当诈骗罪的路径可能走不通时,办案机关往往会考虑另一个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的认定,有两个非常具体的门槛,也是我们辩护的核心战场。

第一个是主观上是否“明知”。当事人知不知道自己在帮助犯罪?这不能靠推测。在会见时,我让当事人详细还原了接单、培训、打电话的全过程。他反复强调,对方只说这是“产品售后回访”,他根本不知道背后涉及诈骗。这个说法,与他在公安机关的笔录是吻合的。没有证据能推翻他这个解释,那么“明知”这一环就很难成立。

第二个是客观上获利是否达到“情节严重”。帮信罪有个入罪门槛,比如支付结算金额或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这个案子里,当事人从上家那里拿到的佣金,只有几千块钱。这个数额,是远达不到“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的。当主观“明知”存疑,客观获利又明显不足时,整个案件的根基就动摇了。这时,我们申请取保候审乃至争取不起诉,就有了非常坚实的理由。

回归专业路径,静待程序节点

厘清了这两个关键,当事人和家属心里就有底了。我们不再焦虑于那份莫名的“费用清单”,而是把精力放在与办案机关的专业沟通上。我向家属分析了不构成诈骗共同犯罪、帮信罪情节也显著轻微的观点,并指导当事人在后续讯问中如何清晰、稳定地陈述事实。法律程序有其固定的节奏,刑事拘留的30天,就是一个重要的审查期限。果然,在临近30天时,办案单位联系了家属,沟通退缴那几千元佣金的事宜,并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重获自由,不是因为找了谁、花了多少钱,而是因为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很多案子看起来复杂,但拨开迷雾,核心往往就是那么一两个点。作为家属,在慌乱中容易病急乱投医。但请相信,刑事诉讼有严格的程序和证据标准,专业的律师会帮你找到那条基于事实和法律的、最稳妥的路。这条路也许不会更快,但一定更踏实,更经得起考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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