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告诉你: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并罚下缓刑的机会

2026/02/23 17:01:32 查看17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上周傍晚,我接到一通来自外省某市的咨询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急切,也能听出疲惫。他的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完,但对整个过程仍是一头雾水——涉及的罪名有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金额不大,却因为前期辩护不到位,错过了沟通和争取缓刑的关键时机。

罪名叠加的背后,不只是指控那么简单

很多人对“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不够了解,以为是一回事,其实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前者针对信用卡的特定使用方式,例如恶意透支、虚假申请等;后者则更宽泛,涵盖各种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
 在这个案子中,当事人的行为覆盖了两种模式:既有拿到卡去刷的情节,也有借经营码支付套现的做法。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很可能觉得信用卡诈骗的指控更稳妥,于是直接进行了叠加起诉。这种情况下,如果辩护律师不主动深入分析每一笔交易的性质,就很难在罪名上做减法,更谈不上影响量刑了。

我见过不少类似案件,如果前期没有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沟通,等到庭审时,很多证据和说法已经定型,再纠正会非常困难。

沟通缺位,可能是错过缓刑的关键原因

从他描述的过程来看,第一位律师延误了最佳辩护时间,没有在检察院审查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第二位律师介入时,检察官对细节几乎不了解,沟通也由助理应付。这意味着案件在量刑建议形成前,没有真正的辩护发声。
 在很多案件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虽不具决定力,但却有很大参考价值。法官在最后裁量时,会考虑检方的意见。如果检方早早定下“不建议缓刑”的基调,而没有相反的观点和事实支持去平衡,这个建议就可能一直影响到宣判。

我常对团队说,办案就像一场接力赛,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无缝衔接。少了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起诉阶段的说理沟通,最后在法庭上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结果。

缓刑争取与上诉的现实判断

很多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想到上诉,想通过二审扭转结果。必须坦白说,除非有明显的事实错误或者一审采信证据的问题,上诉改变量刑的机会并不高,特别是量刑幅度本就在合理区间内时。
 因此,如果想争取缓刑,最重要的并不是等判决,而是在一审之前就尽全力做工作。这包括:提供稳定的工作和住址证明、积极赔偿或退还涉案金额、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甚至是在认罪认罚的谈判中争取检方支持缓刑。

现实中,法官即使口头表示“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检方明确“不建议”,背后其实是在释放信号——你需要更多支持材料和理由来消解这个“反对意见”。这就是律师提前布局的重要之处。当事人自己去解释,往往会在措辞和策略上吃亏;而有经验的律师会把法理、人情与证据结合起来,推动意向落地。

说到底,刑事辩护不是只在庭上“打一场仗”,而是全程的策略博弈。每一次会见、每一次与检察官或法官的沟通,都是在为结果铺路。缓刑并非不可争取,但需要在正确的时间用对方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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