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叶斌:妨害公务案件无罪辩护的关键思路

2026/02/24 13:29:39 查看12次 来源:叶斌律师

几个月前,我在杭州的一个雨天,接到一位来自外省某市的家属电话,他们的亲属被刑拘,罪名是妨害公务。电话那头语气急促,却又夹杂着不确定感——他们不知道该不该马上认罪认罚,也不知道案件能否争取到无罪。我听着,他们的情况让我想起前年办的一起类似案件,那次,我们最终拿到了无罪判决。这类案件的辩护思路,其实有一些共通的关键点,值得分享。

提前介入——防止错失无罪辩护机会

妨害公务案件往往发生在一些激烈的现场,比如拆迁、执法冲突等。很多时候,当事人和家属会在第一时间选择赔偿、谅解,甚至认罪认罚,这样做在某些案件里没问题,但在争取无罪的案件里,可能会直接堵死辩护的路。

我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有一个原则:介入要尽早。只有在公检法还未完全形成共识之前,辩护才有更大的空间去影响案件走向。比如,有些案件我们通过提前分析证据、提交法律意见,就能争取到公安阶段撤案。如果等到起诉再行动,想要翻盘就难得多。这是经验结论,不是理论推演。

简而言之,早一步,可能就是无罪结果的关键一步。

证据与执法过程的精细拆解

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类案件时,我也有点懵,因为冲突现场往往杂乱,证据零碎,而且有些是视频、录音、证人证言混合在一起。可仔细看,就会发现突破口。

在一件无罪判决案例中,我们重点关注了两个问题:第一,出警是否已经结束?如果执法已经完成,就不存在“正在执行公务”的条件;第二,所谓的行为是否真正构成妨害公务,比如一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在法律上难以认定为公然辱骂,更谈不上妨碍执法。

除此之外,执法过程是否合法也很关键——强制带离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必要性?执法记录仪资料是否完整?这些都是可能动摇有罪指控的重要点。有时,一处程序瑕疵,就能成为发回重审乃至无罪判决的理由。

家属与律师的“铁三角”配合

我常说,刑事辩护成功,不只是律师一个人的功劳。当事人、家属和律师三方形成稳定的信任关系,才能真正发挥辩护的力量。我见过一些案件,家属完全配合,按律师指导收集证据、记录细节、准备材料,这让辩护策略落地得非常顺畅。

反之,如果信息不透明、彼此不信赖,律师再努力也会受限。没有信任,就没有有效刑事辩护。特别是在争取无罪的道路上,这一点更明显。

总结来说,妨害公务案件的无罪辩护,要抓住三个核心:早期介入、防止认罪后失去机会;从证据和过程细节中寻找辩点;打造律师、家属、当事人的配合机制。这三个环节互相支持,才能最大限度争取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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