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实战经验: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2026/02/24 14:20:07 查看2次 来源:叶斌律师

经常有当事人或家属拿着已经签好的赔偿协议来问我,叶律师,我们当时急着用钱,协议签得有点亏,现在还能不能再要一些?老实说,每次听到这样的问题,我心里都会叹口气。一张纸,一笔钱,值不值得用后续所有索赔的可能性去交换?今天,我想借一个不久前刚入库法院案例库的真实判例,跟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一次和解,能否成为永久了结?

这个案子发生在广东某地的一个工地。一位当事人被工地上作业的泵车臂撞伤,右臂骨折,伤得不轻。住院治疗后,他和施工方公司坐下来谈了一次,签了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公司一次性赔给他一笔赔偿款,涵盖所有医疗、误工、后续治疗甚至精神损害抚慰金。钱当场就付清了,协议最后还特别强调“一次性处理终结”,当事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事情到这儿,看起来已经尘埃落定。

但转折来了。当事人后来去做了伤残鉴定,结论是九级伤残。他拿着鉴定报告一算,觉得之前公司赔的钱,远远不够法律上九级伤残应得的赔偿总额。于是,他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里,把差额部分补给他。他觉得自己当初签协议时,根本不知道会构成伤残,属于重大误解,协议不公平。

问题出在哪?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核心就在于,那份协议的法律效力,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坚固”。根据《民法典》的精神,一份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法,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签了字,拿了钱,就意味着双方基于这次侵权事故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已经“终结”了。不是说赔的钱比法定标准少,协议就可以不作数。法律尊重并保护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哪怕这个处分在旁人看来“不那么划算”。

何时可以打破协议的约束?

听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难道吃了亏就只能认吗?当然不是。法律也预留了“反悔”的出口,但门槛相当高。就像这个案例中法院指出的,关键在于签协议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什么叫重大误解?不是事后“觉得赔少了”,而是指在签协议的那个时间点,你对自身伤情的严重程度存在根本性的错误认识。比如说,当时医院诊断只是轻微骨裂,你也以为养养就好,所以接受了较少的赔偿。但后来复查发现其实是粉碎性骨折,会留下严重功能障碍甚至构成伤残。这种伤情发展的巨大落差,超出了你签协议时的合理预计,才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而在这个案子里,法院发现了对当事人非常不利的细节:他在签协议之前,就已经自己起诉过一趟了。在那次起诉的损失清单里,他清清楚楚地按照九级伤残的标准计算了残疾赔偿金。这说明,早在签字拿钱之前,他心里就已经预判到自己很可能构成九级伤残。既然早有预判,那就很难再说签约时对伤情有“误解”了。协议约定的金额,就成了他权衡之后自愿接受的处分结果。自己做出的选择,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就是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避免纠纷的关键,在于清醒认知

从这个案例回到我们开头的问题。签了赔偿协议,到底还能不能反悔?答案是:极其困难。除非你能强有力的证明,签约时你对自己伤情的判断,和客观事实存在天壤之别。

所以,这个案例给所有可能面临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了个醒:在签字收钱之前,尽最大可能弄清自己的“底牌”。伤情稳定后,不要急着和解,一份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至关重要。它是你判断自己损失价值的核心依据。如果伤情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也可以在协议中留下活口,比如约定“若经鉴定构成伤残,则赔偿金额另行协商”之类的条款。

我见过太多因为一时心急或信息不全,草草签下协议而后悔莫及的当事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同样,法律也倾向于保护已经形成的、稳定的交易秩序。一次深思熟虑的和解,胜过十次事后艰难的诉讼。当你准备在那张协议上落下名字时,不妨多问自己一句:我对这件事最坏的结果,真的了解清楚了吗?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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