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告诉你:合同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在哪

2026/02/24 14:20:42 查看2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当事人拿着厚厚一摞合同材料,一脸困惑地坐在我对面,开口第一句话常常是:“叶律师,我们这就是个普通的经济纠纷,怎么对方就去报案说我诈骗呢?” 在杭州执业十八年,这类涉及刑民交叉的咨询,我每周都会遇到。说真的,有些案子办下来,我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一旦被刑事立案,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是天翻地覆的。今天,我就结合这些年的办案经验,和大家聊聊合同诈骗罪与民事纠纷那根微妙的“分界线”。

一、先说“合同”:不只是你理解的那张纸

记得有位搞工程的当事人,因为一笔材料款的问题被指控合同诈骗。他反复跟我强调:“叶律师,我们连正式合同都没签,就是口头说好的,这怎么能算合同诈骗?”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里的“合同”,核心在于它是否体现了市场交易关系,是否扰乱了市场秩序。它不局限于白纸黑字的合同书,口头约定、电子协议,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同样可能被纳入刑事评价的范围。我翻过很多案卷,一些案子正是基于双方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中确认的合作内容,认定存在“合同关系”的。所以,第一课是:别以为只有签字盖章的才叫合同,经济活动中的口头承诺,如果涉及诈骗,同样危险。

二、再看“目的”:核心在于有没有“非法占有”的念头

当事人的想法,就是法律上说的“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灵魂。但人的想法藏在脑子里,法官和律师怎么判断?我们靠的是综合审查客观行为,像破案一样推演。我常跟团队说,要像拼图一样,把碎片拼起来看全貌。重点关注几个方面:签合同时,他到底有没有履行能力?事后是积极想办法补救,还是直接玩消失、转移财产?对收到的货款,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拿去挥霍、还赌债了?比如,我遇到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收了货款后,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但因市场突变导致亏损无法偿还,这和一开始就打算卷款跑路,性质截然不同。实践中最怕的就是“客观归罪”,仅仅因为对方最终没还上钱,就倒推出他有诈骗故意。司法审查正在避免这一点,关键在于,要看他整体上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

三、最后是“实践”:如何厘清那条模糊的边界

说了这么多,关键是怎么用在具体案子里。我的经验是,可以试着问自己三个问题,做个初步判断。第一,欺骗是针对合同的根本,还是细枝末节?比如,夸大自己的公司规模是民事欺诈,但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去招投标,就更接近刑事诈骗。第二,合同是基本没履行,还是大部分都履行了?如果工程都干完了九成,只为其中一小部分虚报了工程量,这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第三,事情发生后,有没有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的可能?刑法讲究“谦抑性”,能打官司解决的,原则上不动用刑罚。我经手的一些成功不移送或不起诉的案件,往往就是通过积极退赔、争取和解,让对方的经济损失得以弥补,从而化解了刑事风险。

区分合同诈骗与民事纠纷,本质上是在保护正常的市场交易,同时不放过借合同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这需要极其审慎的判断。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朋友正陷入类似的困惑,感到不知所措,我的建议是,尽快梳理好所有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寻找专业刑事律师进行诊断。很多风险,在早期是可以通过专业介入进行有效防范和应对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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