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律师角度看:旅行中的亲密关系与强奸罪指控的边界

2026/02/26 15:20:32 查看24次 来源:叶斌律师

前不久,一位年轻人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手里握着一杯早已凉透的水,讲述了他与一位网上认识的朋友的旅行经历。从相约出游、同住大床房,到肢体接触、最终发生关系,再到女方报警指控强奸,他话语里充满了困惑与紧张:“叶律师,我们明明是一起去玩的,怎么最后就变成这样了?” 这并非个例。很多涉及熟人、旅行伴侣的性侵案件,往往始于模糊的边界和各自的误解。今天,我想借这个案例,聊聊旅行中亲密关系的法律红线。

同游同住,不等于同意

这位朋友最大的误区在于,他认为“一起旅行、睡一张大床房”是成年人之间某种不言而喻的默契。他反复提到,作为一个“正常男性”,对此有所期待是合理的。

你误会了。从法律角度看,性同意的边界清晰无比:必须是对方在清醒状态下,通过语言或行为明确表示出的、自愿的同意。住宿安排、共同消费、甚至暧昧的聊天记录,都不是性同意的“默示条款”。一起订了大床房,可能只是为了省钱或方便,绝不意味着对方同意发生性关系。办案机关审查这类案件时,核心永远是:在发生关系的那个具体时刻,女方是否明确表示同意?她的“不”是否被尊重了?把同游同住等同于性同意,是很多当事人踏入法律风险的第一步。

拒绝的“信号”与同意的“误解”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回到案例中,这位朋友提到,女方曾推开他的手表示拒绝,但第二天又主动拥抱;在最终发生关系前,他直接询问,对方没有拒绝。在他看来,这构成了同意。

这里隐藏着两个关键点。第一,拒绝需要被明确认知和尊重。即使女方之前的拒绝不够“激烈”,比如只是推开,这已经是一个清晰的否定信号。法律不会要求受害者必须以激烈的反抗来证明自己不同意。一次明确的拒绝,就应当让行为停止。第二,同意必须是持续的、当下的。不能用之前的拥抱或默许,来推定之后发生关系时她依然同意。更不能将对方的沉默、不反抗或害怕下的妥协,误解为同意。在多年的执业中,我见过太多因为误读“半推半就”而涉罪的案例。当事人总觉得“她没有强烈反对”,但司法机关审查的是,她有没有用语言或行动明确说“好”。

当情感消费变成“罪证”

案例中还有一个细节,这位朋友提及他为旅行支付了几千块钱,并觉得这似乎是一种“付出”。在后续沟通中,双方甚至因此产生了不愉快。

这非常危险。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这些金钱往来和消费记录,很可能被办案机关作为分析双方关系、探究行为动机的背景证据。如果一方事后主张,发生关系是基于经济补偿的承诺或压力,那么整个案件的性质就可能变得复杂。它可能成为证明违背妇女意志的一个辅助情节。感情和金钱的账本,在法律面前很难算清,但很容易成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背景故事”。我的建议是,永远不要将经济付出与性同意做任何形式的挂钩或暗示。

旅行本是放松,但和认识不久的人结伴远行,共享私密空间,本身就放大了人际风险和法律风险。一旦关系处理不当,美好的旅程可能瞬间变成一场噩梦。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最重要的不是在焦虑中独自揣测,而是尽快厘清事实中的法律要点,寻求专业的帮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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