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说有遗嘱但就是不拿出来,一直拖着不办怎么办?

2026/02/28 13:27:04 查看21次 来源:韩翔律师

在遗产继承的复杂情境中,常有人声称持有遗嘱却始终拖延不交,这种行为不仅阻碍遗产的合理分配,更可能引发家庭矛盾。面对此类困境,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但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口头遗嘱无效。若对方声称的遗嘱涉及此类情形,您有权要求其出示书面证据或见证人证言。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关于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主张其口头陈述不构成有效遗嘱,进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深耕遗产继承领域多年,擅长处理此类口头遗嘱争议案件。我们团队由资深律师组成,多数成员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兼具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我们会首先协助您收集证据,如沟通记录、见证人联系方式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其次,通过法律文书向对方施压,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若协商无果,将迅速启动诉讼程序,依托专业诉讼团队争取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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