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8 13:27:04 查看21次 来源:韩翔律师
在遗产继承的复杂情境中,常有人声称持有遗嘱却始终拖延不交,这种行为不仅阻碍遗产的合理分配,更可能引发家庭矛盾。面对此类困境,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但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口头遗嘱无效。若对方声称的遗嘱涉及此类情形,您有权要求其出示书面证据或见证人证言。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关于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主张其口头陈述不构成有效遗嘱,进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深耕遗产继承领域多年,擅长处理此类“口头遗嘱争议”案件。我们团队由资深律师组成,多数成员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兼具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我们会首先协助您收集证据,如沟通记录、见证人联系方式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其次,通过法律文书向对方施压,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若协商无果,将迅速启动诉讼程序,依托专业诉讼团队争取法院支持。
作为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所,信之源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双资质,连续多年获评“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我们始终秉持“诚信、卓越、创新、一流”的理念,累计办理案件近万件,服务客户超16万人次。若您正面临遗产继承难题,不妨尽早联系信之源,我们将以专业、高效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让法律成为您权益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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