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古董类直播越来越火。有人靠它赚到了第一桶金,也有人因为一句“老物件保真”走上了刑事辩护的道路。前段时间,我在杭州接手了一起古董直播销售被指控诈骗的案件。走进会议室时,那位主播神情恍惚地说:“叶律师,我明明卖的是真东西啊,怎么就变成诈骗了?”
这类案件的关键,不仅仅是藏品的真伪,更在于:主播的表述是否被认定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今天,我想结合办案经验,聊聊直播卖古董触及诈骗罪的几个关键边界,以及当事情已经走到刑事阶段时,还能怎么做。
“虚构事实”与商业宣传之间的那条线
很多人以为,只要没卖假货就不会构成诈骗。可实际上,诈骗罪讲的是“主观故意”和“虚构事实”。也就是说,即使商品存在,只要你通过虚构身份、虚假描述或隐瞒真相来诱导买家,就可能被认为涉嫌诈骗。
在我经手的案件里,检方往往先看两件事:第一,主播的身份是否造假;第二,商品的年代、来源、材质等关键信息是否真实。比方说,如果主播自称“国家级鉴宝专家”,但无法提供任何专业资质,那就容易被认定为虚构事实。而如果只是称自己为“藏品爱好者”“非遗文化推广人”,并能提供对应资质、收藏经历或合作证明,这样的表述通常属于合理的商业定位。
至于所谓“保真”“高古”,其实在行业内也带有一定主观色彩。只要主播有合理依据,比如提供鉴定报告、购买票据、来源佐证,即使事后专家有不同意见,也多属于民事争议范畴,而非刑事诈骗。换句话说,能拿得出证据支持的“相信真”,和凭空捏造的“编出真”,差别很大。
很多当事人被追责,是因为没有留下交易链条的证据,最终在办案机关看来,一切“讲述”都成了推销话术。这也是辩护中最容易忽略的一环。
判断“非法占有目的”:钱去了哪里很重要
诈骗罪还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这就涉及资金流向、交易真实性的核查。当事人若确实交付了实物,买家也收到了商品,那么争议通常不应上升到刑事层面,而应作为民事纠纷处理。
在那起古董直播案中,我让团队调出了平台的发货记录、客服聊天截图和银行流水。我们发现,销售所得大部分用于进货、员工工资和平台佣金。这样的账目就能说明资金用于正常经营,而不是笼统地“卷钱跑路”。
古董商品的价格波动本身就大,成本和售价差距明显并不代表“牟取暴利”。市场认知、稀缺程度、工艺价值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价格。因此,辩护的关键不是死守“没骗钱”,而是从证据上说明“钱用得有理”。
每一笔真实的发货、缴税、快递单,甚至是员工工资记录,都可能成为无罪辩护的重要支点。
买家的认知与风险提示:因果关系的关键
最后,诈骗罪成立还需要证明“受害人因被欺骗而陷入错误认识”。也就是说,控方必须说明,是因为主播的虚假宣传,买家才决定购买。
但实际中,很多买家本身就是有经验的藏友,有的甚至经营古玩多年。他们的购买行为未必是被误导,而是一种基于个人喜好的交易。如果受害人具备相当专业能力,又经历了明确的风险提示,比如直播间说明“捡漏有风险”“非专业鉴定意见”,那就缺乏“被骗”的因果关系。
我办过一个类似的案件。检方最初提交了多份买家笔录,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我们提出质疑后,法院注意到这些笔录过于统一,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为其不能反映真实心理状态。最终,案件被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那一刻,我看到当事人明显松了口气。
所以,在直播卖古董这类案件中,保留好聊天记录、录屏和交易凭证非常重要。一句提前说出的“风险自担”,在关键时刻可能成为你与“诈骗”之间最坚固的一道防线。
说到底,古董类直播不是不能做,而是需要守住表达的边界。真实展示、如实交易、清晰提示风险,是最基本的底线。只要能拿出完整的证据链条,就能让案件回归到它应有的商业逻辑中,而不是被误读为“骗钱游戏”。
如果你或朋友正在经历类似困境,先别急着慌。冷静整理交易证据,明确每一笔资金、每一次发货、每一句话,从这里,辩护的路才刚刚开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