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应对“熟人”设局的诈骗指控

2026/03/05 13:15:45 查看20次 来源:叶斌律师

前几天,一位当事人找到我,他的状态让我印象深刻。不是那种常见的焦虑或恐惧,而是一种混合着疲惫、困惑和一丝不甘的复杂情绪。他坐下来,第一句话不是问“我该怎么办”,而是说:“叶律师,我好像被一个认识了很久的朋友,用一纸合同给‘套’进去了。” 这种案子,我办过不少,往往比陌生人之间的诈骗更让人心寒,也更考验辩护的策略。

第一步:厘清“糊涂账”背后的法律关系

这位朋友的情况很有代表性。他和对方是多年好友,资金往来频繁,几年下来有数十笔交易,账目早就成了一笔“糊涂账”。他告诉我,自己实际收到的款项大概有八十多万,但转给对方的却有一百三十多万,里外里多出了五十万。问题就出在这里。

对方后来拿出两份“合作协议”让他签字,理由是拿回家安抚父母。出于信任,他签了。随后,对方就依据这份协议,以他“欠款”为由报了案。从表面看,这似乎是一起有合同依据的经济纠纷。但关键在于,这五十万的差额,究竟是投资亏损、借款未还,还是纯粹的“糊涂账”对不上?如果双方长期存在混乱的借贷和项目合作,且从未清晰对账,那么简单地用一份后补的协议来认定其中一方构成诈骗,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这更像是将民事经济纠纷刑事化处理。

第二步:识别并反击程序中的不当压力

更值得关注的是案发后的过程。当事人描述,他在办案场所被长时间询问,期间家人被告知需要支付一笔钱,从最初谈的几千元,一路涨到二十万。最终,家人在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支付了这笔钱,同时他还被要求签署了一份承认三十万欠款的“欠条”。当事人说,那时他头脑混乱,几乎没看内容就签了。

作为律师,我必须指出,通过给当事人施加巨大心理压力和时间压力,在其意志不自由的情况下,促使家属支付款项并签署对己不利的文件,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能影响相关证据的自愿性与合法性。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不是解决民事债务的前置条件,更不能与支付款项捆绑。这些细节,恰恰可能成为我们辩护时审查办案程序是否规范的突破口。

第三步:把握取保候审解除后的关键时机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时间节点值得注意。当事人在被取保候审满一年后,措施被解除,但办案人员曾告知他“可能很快移送检察院”。如今一个月过去,并无动静。这其实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案件证据可能并不扎实,办案机关内部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也存在分歧,处于“可送可不送”的犹豫状态。

这正是当事人最该主动作为的时候。不能干等。我的建议是,应当立即着手准备一份详尽的、面向检察院的法律意见书。核心是围绕两点:第一,用完整的银行流水,说明双方存在长期、复杂、未结算的资金往来,所谓“欠款”是单方基于不完整账目的主张,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第二,重点指出侦查阶段存在的程序问题,以及当事人被施加压力下签署文件、支付款项的情况,论证相关证据的瑕疵。目标很明确,就是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前,充分陈述理由,争取让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批准逮捕或最终不起诉的决定。

很多当事人以为取保候审结束就万事大吉,或者消极等待通知,反而错过了辩护的黄金窗口。刑事案件是动态的,你的积极应对,往往能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

说到底,熟人间的经济纠纷一旦被套上刑事外壳,杀伤力巨大。它摧毁的不仅是财产,还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作为律师,我的工作就是拨开“合同”与“欠条”的表象,还原资金往来混乱的本质,并坚决捍卫当事人不被民事纠纷刑事追诉的权利。这条路不容易,但只要有事实依据,就值得全力争取。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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