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打医疗官司时,大致的法律流程和哪些方面能体现学过医的专业医疗律师的能力和优势

2026/03/06 14:27:52 查看16次 来源:丁海江律师

大致是先启动流程,也就是向法院起诉立案,然后开庭对病历材料进行质证,注意其实这很关键,对病历记载的内容既不能简单的认可,也不能无理由的不认,而是要针对病历中每个文件的性质进行前期分析,然后法院开庭时对认为的关键节点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措辞很重要,千万不能像普通民事案件那样只说证据三性,一定要补充关键的观点,但又不能被认定为对关键事实病历记载的简单否定,除非你有其他充足的可查实的法定相反证据可以推翻。这就体现学过医的有大量医疗案件处理经验的医疗纠纷律师的专业性了。目的就是要尽量避免在此后的鉴定环节出现退卷的风险,具体就不展开说了。然后选择鉴定机构,然后准备鉴定陈述意见,这个陈述意见的撰写体现专业医疗律师的功底,因为他是要结合病历各项检查等诊疗全过程和临床疾病进展规律和法律上的举证责任等综合分析、撰写。我作为患方的代理律师,撰写都是要突出重点、结合临床制度规定、疾病在医学上的发生、发展和转归的临床规律等进行,不属于医疗行为过错的问题就不用提,因为它不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的范畴。一定要考虑站在鉴定人的角度看问题,分析医方过错和因果关系。然后,参加鉴定会听证,这更是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发挥作用的时候,在听证上可以实时分析医方的陈述有无实质性问题,和鉴定专家询问各方的医疗问题是什么,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问等等。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出来后是否认可,向法院提出质询、鉴定人出庭等程序,在庭审现场对鉴定人提出问题并在其回答后,及时发现不符合临床规律或诊疗意义的地方实时二次发问,往来有依据的现场质询提问,对不能自圆其说的点从而引起法庭的注意。这也是像我这样当过医生的医疗专业律师的水平能力的体现,本律师曾经在北京地区法院庭审中因此而引起了法庭的重视,从而法庭没有采纳鉴定意见,而是支持了我的观点,判决医方承担了主要责任。再根据相关情况是否会有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等,再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这是大致流程,中间不同情况的还会有一些不同,就不一一细说了。丁海江律师(北京市)凭借医学与法学的双重优势、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专业态度,和上述细致的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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