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任某与周某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06年举办婚礼并登记结婚。二人婚后生育两女,现均随任某共同生活。然而,由于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不和,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在分居期间,任某认为周某对婚生女未尽抚养义务,对父母亦未尽赡养责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无奈之下,任某决定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委托天津程树钰律师代理此案。本案涉及感情破裂认定、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后房产分割及抚养费支付等多重复杂问题,如何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成为程律师面临的核心挑战。
(二)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程树钰律师第一时间与任某深入沟通,全面梳理婚姻家庭情况。针对本案“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的关键事实,程律师着手搜集任某在外地居住、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租房合同、邻居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构建起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完整证据链,为离婚诉求奠定坚实基础。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两个女儿长期随任某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程律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收集了任某抚养条件、子女日常照料情况、教育医疗记录等证据,有力论证了由任某继续抚养两个女儿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在财产分割方面,二人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程律师深知,房产分割往往涉及评估、拍卖等冗长程序,且抚养费支付存在执行风险。为此,她创造性地提出了一项兼顾双方利益的方案:用女方应分得的房屋折价款折抵男方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这一方案既避免了因房屋拍卖导致双方利益受损,又从根本上规避了抚养费执行难的风险,实现了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的联动解决。
庭审及调解过程中,程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向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阐释该方案的合理性:对任某而言,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避免了因折价款支付带来的资金压力;对周某而言,以应得折价款抵顶抚养费,省去了后续支付的不确定性和执行成本。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接受了程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
(三)案件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任某与周某解除婚姻关系;两个女儿由任某抚养;婚后购买的房屋归任某所有,任某应支付给周某的房屋折价款,与周某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相抵销,双方互不再另行支付。调解书生效后,任某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及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避免了因房屋拍卖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抚养费执行难的潜在风险。案件圆满解决,任某对程树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创造性解决方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律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涉及感情破裂认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多重法律关系。若按常规诉讼路径,不仅程序冗长,还可能因房屋拍卖、抚养费执行等问题陷入新的纠纷。程树钰律师在办案中深刻体会到,一是证据是基础,长期分居的证据收集是证明感情破裂的关键;二是创新方案是亮点,在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交织时,创造性提出“折价款折抵抚养费”的方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调解是优选路径,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既避免了诉讼对家庭的二次伤害,又保障了子女的稳定生活环境;四是风险防范是核心,方案设计必须前瞻性地考虑后续执行问题,从根源上规避风险。
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为当事人找到最优解。程树钰律师以专业的证据梳理、创新的方案设计、灵活的调解技巧,帮助任某在复杂家事纠纷中争取到最大权益,实现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风险防范的“三赢”局面。本案的成功再次印证:家事案件不仅需要法律专业,更需要生活智慧和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