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程树钰律师:公司欠款股东个人对账还款,专业代理助委托人成功回款48万元

2026/03/10 15:56:06 查看11次 来源:程树钰律师

(一)案情简介

徐某与承德某公司建立货物买卖合作关系,长期向该公司供应货物。合作期间,徐某依约履行供货义务,累计产生货款68万元。后因货款支付问题,该公司的股东主动与徐某对账,并出具了书面《对账单》,确认了欠款事实。此后,该股东个人向徐某偿还了20万元,剩余48万元货款却迟迟未能支付。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面对公司推诿、股东个人还款后又置身事外的复杂局面,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天津程树钰律师代理此案。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将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行为有效关联,如何让股东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二)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程树钰律师第一时间约见徐某,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她仔细审阅了双方的全部供货单据、转账凭证,以及关键证据——股东个人出具的《对账单》和该股东个人还款20万元的银行记录。程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股东个人的对账行为和还款行为,可能构成其自愿加入债务或对公司债务的承认,这为追究股东个人责任提供了有力依据。

基于这一判断,程律师制定了明确的诉讼策略:将承德某公司及其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对剩余48万元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起诉材料中,她重点阐述了股东个人出具对账单、个人账户还款的事实,论证该股东的行为已构成债务加入或对债务的确认,应就其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程树钰律师并未因证据相对充分而放松对调解可能性的关注。她深知,诉讼周期越长,当事人的回款风险越大。庭审过程中,她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表达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快速化解纠纷的意愿。同时,她主动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展开多轮沟通,向其阐明本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若坚持诉讼不仅将面临败诉风险,还将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和利息损失。

在程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就剩余48万元货款的支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三)案件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明确约定了承德某公司及该股东分期支付剩余48万元货款的还款计划,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徐某的债权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障,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周期。徐某对程树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高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律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其特殊之处在于股东个人的对账和还款行为,为追究股东个人责任提供了突破口。程树钰律师在办案中深刻体会到,一是证据细节决定成败,股东个人出具的对账单和个人账户的还款记录,是将其纳入共同被告的关键证据,必须高度重视;二是诉讼策略要精准,将公司与股东列为共同被告,既能增加偿债主体,也能给对方施加更大压力,促使其积极面对债务;三是调解是高效路径,在事实清晰的基础上,积极促成调解可以大幅缩短回款周期,避免胜诉判决后的执行难题;四是风险防范要前置,对账行为和还款主体的变化,往往蕴含着法律意义的转变,律师要善于捕捉这些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法律不仅是裁判的工具,更是解决问题的艺术。程树钰律师以专业的证据梳理能力、精准的诉讼策略选择和灵活的调解技巧,帮助徐某在看似复杂的公司欠款纠纷中快速、高效地拿回48万元货款,再次展现了商事纠纷专业律师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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