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起点:从拘留到不起诉的转机
去年冬天,我接到一个来自外省某市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经营的是一家小餐馆。案件发生后,公安认定店里售卖的牛肉水饺是“伪劣产品”,随即将他刑拘。说实话,第一次听到这个案情,我也有些疑惑。水饺这种食物,怎么会涉及到伪劣产品的刑事责任?
团队接案后,我们立刻组织了研讨会,邀请了几位在食品领域颇有研究的专家参与。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案件核心在于——“伪劣产品”的法律认定是否成立。检察院当时坚决主张逮捕,我们原本希望能争取取保,但最终没有成功,案件进入了正式逮捕程序。经历了将近五个月的关押,当事人终于迎来了不起诉的决定书。那天,当我把文件递给他时,他的眼神里除了轻松,还有些茫然。对于他来说,这段时间实在太长太沉重。
这类案件让我再一次体会到,很多时候,关键不在于“是否违法”,而在于“法律标准是否存在”。
案件的核心:何为“伪劣产品”的法律标准
要认定一个产品为伪劣产品,首先要有明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也就是说,必须存在一个被公认的“合格基准”,只有当产品低于这个基准时,才构成伪劣。而当事人被指控的原因,是因为在牛肉饺子中掺杂了部分猪肉馅。公安认为这与“纯牛肉”宣传不符,属于欺诈和不合格。但关键问题在于,目前国家并没有强制性的标准规定牛肉水饺中必须百分百使用牛肉。
举个生活中的例子:如果你在北方吃过自家包的饺子就知道,纯牛肉馅的口感又硬又柴,几乎没人这样做。市面上的牛肉饺子,往往都会加入部分猪肉、鸡肉或蔬菜用于调味,这是长期形成的工艺习惯,而不是造假行为。我们在调查中也对比了多家知名品牌发现,即便是打出“牛肉水饺”标签的产品,成分表中也往往含有其他肉类。换句话说,没有明确的标准,就谈不上“伪劣”的定性。
在向检察院说明这一点时,我们反复强调——如果掺入猪肉就算伪劣,那么掺入洋葱、胡萝卜算不算?这实际上是刑法适用边界的问题。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为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背后:法律结束了,人心未必结束
案子结束后,我再次联系这位当事人,他告诉我,他的餐馆重新营业了,但人流量远不如以前。当地毕竟是小地方,谣言比事实传播得快。有人听说餐馆被查封,就添油加醋地传成了“卖死猪肉”。虽然司法层面已还他清白,但社会层面的影响并没有消失。
作为律师,我常说,刑事案件里的“结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结束。对当事人和家属而言,真正的恢复需要时间,也需要社会的重新接纳。家属的焦虑我理解,毕竟几个月的关押,对家庭而言就是一道深的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能做的,是尽量让法律还原事实,让舆论慢慢平息。
这起案件给我的最大启示是:逮捕并不是终点,有时候反而是重新展开法律攻防的起点。只要事实站得住脚,法律就会在恰当的时机给出答案——哪怕需要几个月的坚持。希望每一个身陷困境的人,都能知道,案件再复杂,只要方向对了,就永远有转机。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