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查户籍帮别人维权,也可能涉嫌违法

2026/03/11 09:53:41 查看26次 来源:叶斌律师

“我只是帮人查一下户口,有这么严重吗?”

几个月前,一位张先生来到律所,满脸委屈地对我说:“我就是帮客户查了点资料,他们说我涉嫌侵犯隐私,这不是冤枉人吗?”

他所谓的“查资料”,其实是帮朋友调查一个债务人的户籍信息,希望能在后续诉讼中追回被骗资金。乍一听,动机确实挺“正义”的——帮人维权、追回损失、伸张公道。但在刑法看来,事情可没那么简单。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取、提供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换句话说,只要行为触碰了“非法获取他人信息”这条红线,即使主观上是出于“好意”,也难以免责。

这让人很难接受,但法律确实告诉我们:善意的动机不能掩盖不当的手段。就像我常说的——方向是对的,但走的路错了,依然到不了目的地。

“帮客户查信息”和“代理案件”,差别在哪?

在杭州的办案经历中,我见过不少类似情形。有人是帮公司查欠款人的住址,有人是做中介时查别人是否名下有房产,也有人像张先生这样,为客户“打官司”做前期准备。表面看,这些行为无非是搜集信息,似乎无伤大雅。

但关键点就在于——有没有合法的身份来做这件事。只有在获得当事人正式委托、并通过法院调查令或公安机关等合法途径获取信息的情况下,才在“允许范围”内。如果只是私下通过关系、网络、甚至购买渠道查户籍,那就是越了界。

我记得在一个案件里,警方特别问我:“你们律师能不能代他人查户籍?”答案是——只能通过法定程序,不能私下操作。否则,就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哪怕出发点是“帮忙”,只要手段不合法,风险就出现了。

目的善良≠行为合法,法律讲究“程序的正当”

很多人容易把“好心”与“没错”画上等号。但法律世界并非如此。刑法强调的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形式要件,而不是动机好不好。正因如此,我总会提醒当事人:别轻信所谓的“帮忙查查”,一旦涉及个人信息,就要格外谨慎。

如果确实需要他人信息来维权,有三种正规途径:一是通过公安机关依法申请查询;二是如果案件已经立案,可由律师凭调查令查询;三是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任何绕过这些程序的“捷径”,都可能变成陷阱。

说实话,我见过不少人因此被刑拘,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没意识到——不懂程序,有时候比有恶意更危险。法律并非冷酷无情,它只是提醒我们:做正确的事,也要用正确的方式去做。

若此刻你正为类似问题困扰,先停一停,再问一句:“我这样做,符不符合法定程序?”这句自问,可能就是避免刑责的关键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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