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赔风波:投保时忘了说的“小毛病”,成了拒赔理由
2022年,孙某通过某互联网平台投保一份医疗险,保额45万元。投保流程为:点击链接→阅读条款(可点击展开)→勾选“确认已阅读”→填写基本信息→支付。整个过程中,健康告知页面以列表形式询问“是否患有或曾患有以下疾病”,其中包括“甲状腺疾病”。
孙某投保前一年曾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但当时医生告知“良性可能大,定期观察即可”,孙某未予重视。投保时,他未仔细阅读健康告知列表,直接勾选“否”并完成投保。
2023年,孙某因甲状腺结节增大,手术确诊为甲状腺乳tou状癌,申请理赔45万元。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既往体检记录,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为由,拒赔并解约。
二、泽良策略:审视互联网投保流程的提示说明义务
泽良接受委托后,并未被“未告知”三个字所困,而是从互联网投保的特殊性入手,审视保险公司的询问是否足够明确。
1、核心论点:互联网投保的“询问”必须清晰、具体、易于识别。
泽良律师向法庭阐明: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人的明确询问为前提。在互联网投保场景下,保险公司的询问方式应当足以引起普通投保人的注意。本案中,投保页面将健康告知缩略为列表形式,投保人需点击才能展开全文,且未对“甲状腺结节”等常见体检异常进行任何提示或解释,询问方式过于笼统、隐蔽。
2、举证责任:保险公司需证明“询问”已有效到达投保人。
泽良律师指出:互联网投保的流程设计,决定了保险公司负有更高的提示说明义务。其后台数据应能证明投保人实际阅读了健康告知内容。仅凭“勾选确认”不能当然推定投保人已充分理解询问事项。本案中,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孙某点击展开健康告知、逐项阅读的操作记录。
3、因果关系抗辩:甲状腺结节与甲状腺癌的关联性。
即使存在告知瑕疵,根据司法解释,保险公司需证明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泽良律师邀请专家出具意见:绝大多数甲状腺结节为良性,与甲状腺癌无必然因果关系。保险公司仅凭“有结节”无法完成举证责任。
三、胜诉结果:法院认定询问不明确,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互联网投保的流程设计,使健康告知询问未能以足够明确的方式引起投保人注意,保险公司未尽到充分询问的义务。同时,其未能证明“结节”与“癌”之间存在医学上的因果关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撤销拒赔决定,全额支付45万元医疗费。
互联网投保的便利,不能成为保险公司规避询问义务的借口。 泽良保险法团队善于从投保流程的可回溯性审查入手,为客户揭示“一键投保”背后的法律瑕疵,守护每一份保单的保障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