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参加了一个庭审,印象很深。五个被告人都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开庭时,除了我的当事人,其他四位都当庭翻供,坚持要做无罪辩护。我坐在旁听席,看着他们和律师在庭上发言,说实话,心里直摇头。有些被告人突然提出回避申请,又不坚持;有些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前言不搭后语。整个庭审原本计划两天,结果半天就草草结束,像走过场一样。结果呢?不出所料,并不理想。这个案子让我想了很多,为什么看似坚决的无罪辩护,最后却收效甚微?
法庭上的“翻供”不等于有效的无罪辩护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有个误解,以为在法庭上大声喊冤、推翻之前的说法,就是强有力的辩护。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就像那个案子里的几位当事人,他们觉得起诉书的内容和自己想的不一样,感到冤枉,于是当庭就决定翻供。但问题在于,他们之前的笔录白纸黑字,是自己核对并签了字的。当公诉人直接问:“笔录是不是你自己签的?有没有人打你?”他们只能回答:“是我签的,没人打我。”
这句话一出口,其实就很被动了。在法官和公诉人看来,你之前稳定、自愿的有罪供述,和你当庭突然的、缺乏新证据支持的无罪辩解,哪个更可信?答案不言而喻。法庭辩护不是比谁的声音大,而是比谁的证据链和逻辑更扎实。仅仅说“我之前说的不算”,而没有合理的解释和新的证据支撑,这种翻供不仅难以被采信,反而可能让法官觉得你不诚信,放弃了认罪认罚可能带来的从宽机会。
无罪辩护的核心在“庭外”,而非“庭上”
这就引出了第二个关键点:有效的无罪辩护,功夫大多在庭外。指望在法庭上临时发挥、靠几句慷慨陈词就改变案件走向,这几乎是在赌一个极低的概率。真正的无罪辩护,是一场需要精心准备、步步为营的战役。
它要求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就深度介入,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寻找程序上的瑕疵,甚至调查取证。如果当事人之前做了有罪供述,想要推翻,你必须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是因为当时不了解法律?还是存在诱供、逼供的可能?有没有客观证据能印证你当庭的说法?
就像解一个复杂的锁,你得找到那把对的钥匙。如果前期笔录已经“锁死”了有罪的方向,你想打开无罪这扇门,需要付出的努力和找到的证据,必须是十倍以上的扎实。这绝不是开庭时临时起意就能完成的。
策略选择:深思熟虑后的“断”与“舍”
所以,第三个问题至关重要:是否选择无罪辩护,是一个需要极度冷静和深思熟虑的战略决策。这不是一时情绪化的选择。
当事人和家属必须明白,一旦选择无罪辩护,就意味着你主动放弃了“认罪认罚从宽”这个法定的、通常能显著减轻处罚的情节。你等于是在用确定的“优惠”,去搏一个不确定的“无罪”结果。你必须问自己:现有的证据情况,支持无罪辩护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失败,是否能够承受可能更重的刑罚?你如何向法庭解释,当初为何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文件?
在我的经验里,除非案件在事实、证据或法律适用上存在根本性的硬伤,否则盲目选择无罪辩护的风险非常高。律师的职责是结合所有证据和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结果。有时候,罪轻辩护、争取缓刑或不起诉,反而是更务实、对当事人更有利的选择。策略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是否适合当下的案情。
刑事辩护是一条艰难的路,每一个决定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未来。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需要摒弃幻想,扎实工作。别把法庭当成宣泄情绪的舞台,而应把它视为呈现专业与证据的战场。想清楚目标,评估好风险,准备好弹药,这才是对当事人真正的负责。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