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开设赌场罪中,如何争取“从犯”认定?

2026/03/12 18:19:04 查看36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第一次来找我咨询开设赌场的案子时,脸上都写满了焦虑。问题往往很直接:“叶律师,我家人会被判多久?”这类案件牵涉的人多,分工复杂,一个核心的辩护焦点,就在于涉案人员究竟是“主犯”还是“从犯”。这不仅仅是名头的差别,它直接关系到量刑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差距。

主从犯的区分,不看头衔看实质

和一些律师交流,或者看当事人带来的材料时,我通常会先问两个问题:赌场是怎么开的?当事人在里面具体做什么?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远不是“网上开的”或“线下开的”那么简单。它们直接指向了认定主从犯的三个核心标准,这也是我们在法庭上反复论证的焦点。

第一,是否实际控制了这个赌场?是发起人、投资人,还是仅仅是个挂名的?第二,是否主导了日常的运营管理?是制定规则、管理资金,还是只负责某一环节?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否掌控了核心的获利,比如赌资的进出、利润的分配?如果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被认定为主犯的风险就很高。相反,如果只是按照指令进行推广、领取固定佣金、做些辅助性的技术支持或客服工作,那么争取认定为从犯的空间就很大。这中间的界限,往往就藏在具体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工作安排里。

从“主犯”到“从犯”:一次成功的辩护拆解

明白了标准,具体怎么操作呢?我想起团队前年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被指控的涉案金额很大,角色看起来也很关键,直接参与了资金流转,初步判断很可能被认定为主犯,量刑起点可能在五年以上。我们介入后,没有纠结于表面身份,而是带着团队把整个平台的运营模式、时间线和资金流向图反复画了几遍。

终于,我们发现了突破口:在案涉期间,平台的运营模式发生过一次重要变更。而我们的当事人,恰恰是在模式变更之后才参与进来,其工作内容从最初可能涉及资金核心,转变为了单纯发展会员、提供辅助服务。我们紧紧抓住“模式变更”和“角色转变”这个关键点,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和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沟通,提交了详尽的书面分析。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在起诉书中将其明确认定为从犯。这个认定,为后续的庭审奠定了极好的基础。后来法院判决时,刑期大幅降低,当事人最终获刑一年三个月。这个结果,让当事人家属悬了很久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一个关于“自首”的遗憾,与一句重要的提醒

不过,法律辩护就像下棋,一着不慎,也可能留下遗憾。我曾经遇到过另一个案子,当事人其实是主动到案的,完全符合争取“自首”情节的条件。如果认定自首,结合其他从轻情节,结果可能会更好。但遗憾的是,或许是出于恐惧,或许是对法律后果认识不清,当事人在到案后的几次询问中,都没有完全如实陈述自己的参与程度和行为性质。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尽管我们律师在后续阶段尽力辩护,但那个宝贵的“自首”情节,最终还是错过了。

每次复盘这种案子,我心里都觉得可惜。刑事案件的程序环环相扣,特别是在初期,当事人的每一次陈述都至关重要。很多机会窗口,一旦错过就难以挽回。所以,作为一名办了十八年刑案的律师,我总想提醒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如果家人涉及这类案件,越早让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指导,就越有可能保住“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这些关键的法律上的“优惠券”。律师的作用,不只是在法庭上辩论,更在于从一开始就帮你把握住每一个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的细节。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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