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里,我常常遇到这样的当事人。他们拿着《终止侦查决定书》,长舒一口气,以为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了。但过了一阵子,又会打电话来问:“叶律师,案子不是结束了吗?我那笔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怎么还没退回来?”
刑事侦查终止≠保证金自动退还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理解误区。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认为,既然公安机关都决定终止侦查了,说明案子不办了,那当初交的保证金自然应该马上、自动地回到口袋里。
但实际上,这是两个虽有联系却相对独立的程序。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你在取保期间遵守规定而设立的。而终止侦查,是对案件实体处理的一种结果。办案机关出具终止侦查文书,意味着他们认为这个案子在法律上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无法继续查下去了。
案子停了,但当初为保证“取保候审”这个措施而设立的保证金,并不会因为一纸终止决定就自动完成退还流程。这就好比,你租房子时交的押金,合同到期后,房东不会主动把现金塞回你钱包,通常需要你凭合同和收据去办理结算手续。道理是相通的。
两步走:等通知与主动申请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根据我的经验,可以简单归纳为“等通知”和“主动申请”两步。
第一步,是耐心等待。你需要等待办案机关(通常是当初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解除对你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终止侦查后,他们需要内部走一个程序,正式下发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这个通知,是启动保证金退还程序的“开关”。
第二步,就是主动申请。在确认取保候审措施已经解除后,当事人或者其家属(最好带上委托手续)就可以着手申请退还保证金了。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
1.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2. 当初交纳保证金时公安机关出具的《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或收据。
3. 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 亲自前往当初办理取保候审的办案单位,提交书面的退还保证金申请。
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因为不了解这个流程,干等了很久,心里越来越没底,甚至担心钱是不是“充公”了。实际上,只要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这笔钱是肯定会退还的,这只是个程序和时间问题。当然,如果办案单位内部流程走得慢,或者你需要跨地区办理,时间可能会拉得长一些,这时候保持耐心,必要时可以礼貌地咨询进展。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每一步都涉及严谨的法律程序。即便到了终止侦查这一步,也别忘了处理好保证金这个“尾巴”。心中有数,按部就班,很多焦虑其实就化解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