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从事直播行业的朋友来找我咨询,他们大多在所谓的“助农”直播公司工作,心里越来越不踏实。一位担任助播的张先生告诉我,他每天的工作就是配合主播,展示一些盖着红章的“助农聘书”,看着“农户老奶奶”上台讲述感人故事,然后销售号称是原产地的农产品。但他私下里知道,那些“农户”是职业演员,产品也多是从批发市场采购的。他问我:“叶律师,我们卖的东西是真实的土豆,这应该不犯法吧?”
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也是很多从业者最大的认知误区。他们觉得,只要货是真的,哪怕宣传有点“水分”,顶多算夸大宣传,没什么大不了。但根据我们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操作模式就像在悬崖边走路,一阵风就可能让人掉下去。
误区:只要货真,宣传“包装”就没事?
很多当事人和张先生一样,认为产品本身是真实的土豆、水果,那么公司再怎么包装“助农故事”,也只是营销手段。这种想法很危险。
法律上评判一个行为,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手段和目的。如果公司系统地虚构“助农”背景、伪造基层代表身份、使用虚假聘书和合作文件来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以此促进销售,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夸大宣传”了。这种行为的核心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做出购买决定。即便商品本身是真实的,这种整体的、欺骗性的营销模式,已经具备了诈骗罪的某些特征。公安机关在立案初期,完全有可能以涉嫌诈骗罪进行侦查,尤其是当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时。当事人往往是在被传唤甚至拘留后,才惊觉事情的严重性。
风险:从虚假广告到刑事犯罪的“滑梯”
那么,如果暂时够不上诈骗,是不是就安全了?绝不是。这恰恰是第二个更隐蔽的陷阱。
即便最终没有被认定为诈骗,这种虚假宣传行为也几乎必然构成虚假广告。根据相关法规,虚假广告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情节严重”?比如,虚构产品原产地(把批发市场货说成是某地特产)、对产品质量作虚假承诺(明明有AB货混发却说百分百优质)、利用虚假的权威证明(伪造的聘书、合作文件)进行宣传,如果因此导致大量消费者被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就可能达到入刑标准。
更糟糕的情况是,如果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在部分产品中掺入了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那又会牵扯出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新的罪名。到那时,作为直播环节的参与者,很难说自己完全不知情、未参与。我见过太多案例,员工觉得自己只是个“演戏的”或“念稿的”,直到案发才知道,自己经手的产品链接里,早已混入了问题商品。
选择:在风险爆发前,为自己留好退路
分析了这么多,核心建议其实很明确:如果你身处这样的公司,最好的选择就是尽快、妥善地离开。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类公司的运营模式决定了其法律风险极高,就像一座地基不稳的房子,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的任何一次核查,都可能成为倒塌的导火索。我们团队根据经验判断,这类集中整治行动很可能随时到来。一旦公司被查处,所有参与过核心业务流程的员工,包括主播、助播、运营,都可能被列为调查对象。即使最终情节轻微不被起诉,漫长的侦查过程和对个人声誉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代价。
离职不需要复杂的理由,家庭原因、个人规划都是很好的托辞。重要的是行动要快,切割要清晰。然后,运用你的专业能力,去寻找一家正规、合规的直播公司。杭州的电商生态很成熟,正规平台和机构非常多,完全有更好的选择。
法律的红线一直都在那里,不会因为行业的“创新”而移动。作为从业者,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不是揣测风险的远近,而是主动远离风险的源头。毕竟,一份工作的价值,不应该用未来的自由和清白去兑换。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