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诈骗罪退赔后为何仍难撤案

2026/03/16 13:34:38 查看13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找到我们时,都抱着一个朴素的想法:诈骗案不就是钱的事吗?把钱退了,损失挽回了,案子不就应该撤了吗?说实话,我刚执业那几年,也常被问到这个问题。但十八年办下来,我越来越清楚,刑事案件一旦启动,就像一列已经驶出的火车,想让它停下来,远比想象中复杂。

退赔不等于撤案,关键在于“国家赔偿”

去年,我接待了一位从外省赶来的家属,他的孩子因为一笔生意上的纠纷被杭州警方以诈骗罪刑拘。家属第一时间凑齐了钱,和对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对方也写了谅解书。他们以为万事大吉,结果等来的却是逮捕通知书。家属当时非常困惑,甚至有些愤怒,觉得警方不讲道理。

这背后的逻辑,其实涉及到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国家赔偿。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这个行为就代表了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如果事后轻易撤销案件,那就意味着之前的关押可能是错误的,被错误关押的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这笔赔偿,最终是由做出决定的办案机关来承担的。所以,从程序上讲,一旦立案进入刑事流程,想要“撤案”的难度极大,办案机关会非常审慎。退赔和谅解,更多是影响量刑和后续处理(比如能否取保、能否不起诉或判缓刑)的关键情节,但很难直接让已经转动的司法机器立刻停下。

不起诉的突破口:寻找“定性争议”

既然撤案难,那在诈骗罪里,还有什么出路?根据我们团队处理大量案件的经验,争取“不起诉”是实践中一条非常重要的路径。而在这些成功不起诉的案件中,大约有八成,都存在一个核心的辩护空间:定性争议。说白了,就是这件事到底算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

区分这两者的“命门”,在于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需要从具体行为中去挖掘。我常跟团队律师说,要像侦探一样,去还原钱的轨迹和当事人的心理。比如,当事人收了钱,也做出了承诺,他后续有没有为履行承诺付出实际努力?是因为能力不足、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失败,钱也真的花在了办事上,还是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打算履行,钱一到手就挥霍一空?又比如在一些借贷型诈骗中,关键要看借款时的真实用途和还款能力。是用于正常的经营投资但亏损了,还是用于赌博、奢侈消费?借款时,他名下有没有资产,有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来支撑还款预期?

我记得前年办过一个上海的案子,当事人把借来的钱用于网络赌博,输了个精光。表面看,这似乎坐实了诈骗。但我们深入调查发现,他名下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在借款前后,他甚至还在向自己女友借钱试图填补窟窿,公司也一直有盈利进账。我们向检察官着重论证:一个拥有偿还能力且试图还款的人,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存疑的,这更接近于一场高风险投资失败引发的民事债务纠纷。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让证据“说话”,打破办案惯性

冯律师刚才提到的案例,给了我很大启发。很多诈骗案,资金流向复杂,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每一笔钱的去向。如果仅仅因为最终事情没办成,就推定他一开始就想骗钱,这是不严谨的。我们的辩护工作,有时候就是帮助当事人把这条模糊的“资金用途链”清晰地呈现出来。哪怕最终有些环节查不清,但只要我们能提供合理解释和证据线索,证明资金可能用于声称的正途,就足以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层面,创造出不起诉的空间。

另外还有一个现实因素。现在诈骗类案件数量确实庞大,一些办案单位在初期可能会形成一种“行为惯性”,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案件,先刑事拘留再说。这就更需要我们律师尽早介入,像筛子一样仔细过滤案卷,从纷繁复杂的材料中,精准找到那个可能存在的“定性争议点”,并把它夯实、放大。告诉办案机关:这个案子,有不一样的可能。

说到底,面对诈骗罪的指控,退赔是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但绝不是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真正的辩护,始于对案件性质的深刻洞察,成于对每一个证据细节的执着追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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