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2026年最新区片综合地价全梳理

2026/03/18 21:37:22 查看89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全面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各地征地补偿标准迎来了新变化。近期,陈巴尔虎旗、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相继发布征地告知书和补偿安置方案,我们为您梳理了最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要点。

 一、最新政策依据:内政办发〔202392号文为核心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征地补偿的主要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该通知自20241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2020年和2023年的旧版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244月批复同意各盟市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要求各盟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切实保护好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

   二、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区分不同类型用地

  (一)农用地补偿标准

   根据内政办发〔202392号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以陈巴尔虎旗20261月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告知书为例,巴彦库仁镇位于Ⅱ区片级,土地补偿标准为:草地9.66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10.336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9.660万元/公顷。

  (二)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各盟市根据自治区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二连浩特市20261月发布的征地预公告明确,征收农用地按内政办发〔202392号执行,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参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锡林郭勒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锡署办发〔202452号)执行。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20262月发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详细列出了各类补偿标准。该方案明确,征收白海子镇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28000/每亩、旱地26600/每亩、林地9562.7/每亩、草地6830.5/每亩。

   三、征地程序与权利保障:被征地人须知

   1.征地公告与听证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征地告知期限一般为510个工作日。如陈巴尔虎旗的告知书中明确,被使用土地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及权利人有异议者,可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2.补偿资金发放程序

   以G0616高速公路项目为例,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为:沿线各相关镇和单位将各地类经丈量分解确认到产权人,依据征地补偿标准核算补偿金额,同产权人签订协议,然后向征拆工作组申请拨款,由相关镇和单位及时足额将补偿款发放到产权人。

   四、律师提醒:征地补偿注意事项

   1. 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多个公告中均明确强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这是很多被征地人容易忽视的问题,切莫听信"多种多得多赔"的传言。

   2. 区分不同类型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不仅包括土地补偿费,还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人应当了解,区片综合地价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他费用需要另行计算。

  3.及时行使听证权利

   如果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被征地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听证。这是法律赋予被征地人的重要程序性权利,应当予以重视。

  4. 保留相关证据

   在征地过程中,建议被征地人妥善保管土地承包证、房产证、林权证等权属证明,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进行拍照留存,以便在补偿谈判时提供依据。

  5. 关注社保安置

   征地补偿不仅包括一次性货币补偿,还包括社会保障安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牧民,可以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长远生计有保障。

  结语

   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以来,各地补偿标准更加细化和规范。被征地农牧民应当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了解自身权益,在法定程序内表达合理诉求,确保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本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各盟市自然资源部门公开发布的最新文件整理,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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